山東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2008-8-14 12:1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山東省政府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將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610元、540元、480元、430元、390元五檔,合并檔次后提高到760元、620元、500元三檔,比調整前平均提高了23.4%。
山東明確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最低要求。用人單位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正常情況下的工資分配制度,不能任意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更不能以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由,壓低或減少勞動者工資收入。同時,不能將加班工資等項目計入最低工資。
山東勞動保障部門將加大監察力度,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所欠工資;逾期不支付的,將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據了解,這是山東省自1994年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第7次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