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油補20日前全部兌付
2008-7-3 12:4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海南省公路水路運輸行業2008年度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分為兩批共計21847萬元的分配方案已確定,海南省交通廳要求各市縣交通部門在7月20日前全部兌付補貼資金,其中出租車補貼資金必須在7月1日前兌付完畢。
補貼范圍為:城市公交車、城市出租車、農村道路客運及島際水路客運經營者。補貼對象按照“誰支付油費,誰受益補貼”的原則確定。瓊州海峽客運渡船補助對象為實際擁有客運渡船的企業。目前,補貼資金已全部劃撥各市縣交通部門。
據了解,此次中央財政安排的補貼資金分為兩批,第一批為補貼全年12個月共14090萬元;第二批為追加2008年6月20日調價后補貼7月至12月共7757萬元。出租車第二批補貼資金除中央財政負擔65%外,海南地方財政還配套負擔35%。兩批資金將分批核算補貼標準,一次性全額發放。
此外,海南省發改廳、省交通廳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對全省公路客運(不含農村道路客運)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即燃料差價每人每公里由0.01元調整為0.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