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2008-7-28 17:5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7月1日0時至9月20日24時,持有黃色環保標志及懸掛試驗車號牌的車輛,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二、7月20日0時至9月20日24時,本市核發號牌機動車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二○○二”式號牌機動車按雙號管理。單雙號限行范圍為:7月20日0時至8月27日24時,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8月28日0時至9月20日24時,五環路主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主路)、機場高速公路、八達嶺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橋至西關環島)、京承高速公路(來廣營橋至白馬南橋)。
三、以下機動車還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貨運機動車,6時至24時,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六環路)行駛。
(二)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6時至24時,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含六環路)行駛;0時至6時,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 (含五環路)行駛。
(三)京B號牌摩托車全天禁止在四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四環路輔路)行駛。
四、7月20日0時至9月20日24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其他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遵守單雙號限行規定的同時,6時至24時,禁止在六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六環路)行駛。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前,須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屬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還須提交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確需進入禁限區域道路行駛的,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件,并按照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五、7月20日0時至9月20日24時,運輸土方或渣土的車輛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對外省區市進京貨車機動車7月1日0時至9月20日24時,禁止貨運機動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及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