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包裹內的物品損壞,責任人將受到經濟甚至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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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沒有相關的規范標準,快遞行業在以快捷方便的特點吸引越來越多消費者的同時,不斷出現的問題也讓其爭議不斷。投訴越來越多,消費者的質疑日益增加。
日前,國家郵政局公布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決定對快遞市場進行規范管理。辦法有何亮點?《辦法》的出臺將對我省快遞行業產生哪些影響?連日來,本報記者在省城進行了走訪,同時請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有關負責人對新《辦法》進行了權威解讀。
“快遞不快”將得到約束
【典型案例】
今年3月,太原市民高先生從遼寧撫順寄一個包裹回太原,快遞公司當時承諾3天后就能收到包裹。7天之后,高先生回到太原,但包裹卻仍然沒有收到。高先生查詢發貨信息后發現,包裹3天前就已經發到了太原北部。他立刻給快遞公司打電話,快遞公司卻說負責他那片的送貨員住院了。高先生認為,快遞公司既然承諾3天到貨,就應當按時將貨物送到,“快遞如果不快,那找快遞公司干嗎”。
【現狀走訪】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遇到此類問題時,很多快遞企業常常以各種理由來開脫,投訴者常會聽到以下理由:飛機運量有限,快遞物沒被及時裝運上機,耽擱了時間,責任不由快遞企業來承擔;快遞物到達收件地后,被收件地的快遞公司給耽誤了……
【新規規定】
快遞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公示或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其服務種類、服務價格、營業時間、運遞時限等服務承諾,快遞企業提供快遞服務應當遵守其公開的服務承諾,符合《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
【權威解讀】
如果確實是快遞公司的責任,快件造成了延誤,在《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中就規定了快件服務時限、徹底延誤時限及其相應賠償辦法。另外,根據新規,目前快遞市場服務承諾是以《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為基礎,主要是依據快遞企業向社會公布的服務承諾(體現在快件詳情單上的格式合同上)。必須明確:企業有向用戶提醒格式合同內容的義務。
快件毀壞有了相應賠償辦法
【典型案例】
賀先生于今年7月將一幅價值300元的工藝品畫交與某快遞公司業務員,該業務員在檢查無誤后發往大同。結果3天之后大同方面來電話,表示該工藝品畫已被損壞,拒絕簽收。賀先生馬上打電話,要求快遞公司賠償損失,但快遞公司卻表示,只有貨物丟失才予以賠償,損壞并不在賠償范圍之內。
【現狀走訪】
采訪中,不少消費者都反映,快遞公司在辦理業務時,并不會主動提醒他們交納保價金。此外,一些快遞公司則“只運不保”,即不管快遞的物品是什么,損壞后一律不予賠償。
記者走訪時發現,對于保價金的收取,各家快遞公司的收費標準并不相同,有的按照百分之三收取,有的按照千分之三收取。如果快遞物品損壞,一些快遞公司實行賠付金為500元或1000元的最高限額,有些公司則實行“只管運不管保質”的原則,不管快遞物是什么原因損壞的一律不予賠償。
【新規規定】
快遞從業人員不得私自毀棄快件,如違反該規定,由郵政管理部門對快遞企業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權威解讀】
如果情況屬實且確實是快遞公司的責任,此案例屬于快件損毀。對于快件損毀,《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規定了快件損毀及其相應賠償辦法。
另外,記者在《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也看到有類似規定。
快遞員需經過職業培訓
【典型案例】
太原市民劉女士在今年5月要發一件省內快遞,打電話通知某快遞公司上門取件,3天后接收方回話說貨物沒有收到。劉女士馬上打電話給快遞公司,卻被告知快遞員找不到了,公司已經報案,但何時能破案不得而知。“客戶不能就這樣跟著等下去!”劉女士認為,快遞公司應該盡快就貨物丟失進行賠償。
但快遞公司卻表示,賠償是不太可能的,最多只能退還運費,貨物的損失則沒辦法賠償。
【現狀走訪】
“職業標準?”昨日,當快遞員小蘭面對記者的提問時,一臉茫然。入行快兩年時間的他,每天只是“老老實實騎上車子把東西送到”。公司并沒有組織過業務方面的培訓。事實上,記者從多家快遞公司了解到,目前在我省的一些快遞公司,很少有對快遞員進行職業培訓的,任何人幾乎不需要太高的要求就可以做投遞員。
【新規規定】
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對快遞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快遞業務員應當符合國家職業標準。
【權威解讀】
業務員屬于快遞公司管理,業務員出現的問題是快遞公司內部事務,企業必須要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如果業務員發生責任事故,快遞公司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是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以及《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所要求的。接下來,郵政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對快遞從業人員逐步實行從業技能鑒定制度,嚴把從業資格。
快遞公司必須有保密意識
【典型案例】
6月,省城,高先生連續收到讓其購買消費品的電話,電話推銷員甚至還了解他的地址。后來高先生從電話推銷員口中“套出”原因,是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將他的信息泄露。高先生與快遞公司交涉,該公司拒不承認。
【現狀走訪】
“我們沒有對用戶的信息安全做專門的規定。”省城某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承認,快遞上的用戶信息很簡單,沒有任何機密信息。
【新規規定】
快遞企業不得違法泄露在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權威解讀】
客戶信息不能隨意泄露。如果情況屬實,快遞企業屬違規。《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快遞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違法泄露在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同時在第三十六條規定的違規罰則,最高將被處以30000元罰款。
■管理部門
省郵政公司:維護市場有了監管手段
“今后,消費者的快遞物件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山西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負責人明確表示,《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出臺,填補了監管快遞市場的空白。
目前,全省有80多家快遞企業,從業人員1000多名,由于個別快遞企業為了牟取私利,采取不正當的手段爭取客戶,如:不計成本地降低快遞價格。為了最低成本地節省支出,導致一些企業雇用素質低下的人員,時而發生不能在規定的時間送到客戶手中,快遞物件損壞等等。但是,監管部門由于無法可依,對此缺乏監管手段。
隨著《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出臺,今后,管理部門有了監管手段,同時,辦法規定了快遞企業的規范內容,這樣將會最大限度地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本報記者 胡斌 李然 梁建東 實習生 孔穎超 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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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自律:污點員工被開除后 三年內不錄用
本報7月24日訊 “不得以任何虛假承諾欺騙客戶,不得以任何方式誤導,誠實守信,依法經營。”,今日上午,全省20家快遞企業聯合簽署《山西省快遞行業自律公約》,承諾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上午10時40分,山西省快遞協會第三次理事會召開,全省各地的20家協會理事單位參會。在自愿的前提下,參會的快遞公司負責人簽署《山西省快遞行業自律公約》,公約要求全體會員企業遵守行業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誠信服務,努力提高快遞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承擔違背《快遞服務》標準的賠償責任。凡因盜竊、隱匿、毀棄快件等違法行為被開除的員工,快遞企業在其被開除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錄用等等。《山西省快遞行業自律公約》自簽訂之日起實行。
簽約企業如果違反公約,造成不良影響的,經查證屬實,內部通報或在媒體上公布;情節嚴重的,報郵政監管部門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