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出臺小事故“私了”新規 無人員傷亡先讓路
2008-7-23 14:0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浙江省6月份推出交通小事故“私了”新規(《浙江省機動車輕微物損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暫行規定》)后,寧波制定了相應的詳細處理辦法——《寧波市機動車輕微物損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實施辦法》,并將于下個月開始實施。
以后,寧波市內,機動車之間發生不涉及人身傷亡的物損交通事故,只要車輛能夠安全移動并符合自撤現場規定的,都必須撤離事故現場,再協商賠償處理。和省里的《暫行規定》相比,這個《實施辦法》沒有規定“只有自身車輛損失而且損失額在3000元以下的,或雙方車輛損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這個上限。
根據這個《辦法》,發生交通事故后,只要人沒事、車子能移動,雙方駕駛員就應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及保險證,有拍攝功能手機的,應先將現場全景、車輛號牌和碰撞損壞部位進行拍攝記錄,將事故車輛開到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后,填寫《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記錄書》。雙方駕駛員可以自行協商賠償解決,也可以選擇在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等候保險公司前來勘驗、定損,或就近選擇到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進行處理。
寧波保監局產險處羅俊偉科長說,“各產險公司都將進駐中心,車輛雙方損失都在2000元以內的,直接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車輛損失超過2000元的,當事司機就得到保險理賠服務中心的警務室辦理責任認定手續,由民警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記錄書》和相關證件開具《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根據當事人過錯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不讓道將受到嚴厲處罰
既然出了規定,可不是鬧著玩的。如果當事人在事故現場糾纏不清,堅持不撤離現場,執勤民警到場后將責令其撤離,并采取強制措施,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移交事故處理部門按一般程序的有關規定處理。一旦到了這個環節,處罰可就嚴厲了,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將按上限從嚴處罰及記分。
對故意堵塞交通、擾亂秩序,造成嚴重交通堵塞的,還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去年寧波海曙、江東、江北三區發生大小事故11萬多起,很多車主表示交警出警太慢,到現場時間太久!睂幉ń痪ш犑鹿侍庨L王興云說,“戴上這頂帽子其實很冤枉,以前一個小到指甲蓋大小的刮擦都要交警定責,經常有交警同時接到好幾個出警通知,依次處理得花不少時間!
“這個《辦法》實施后,能有效減輕因交通事故引起的道路堵塞的次數和程度,而且還能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確保道路交通有序暢通!眳⑴c起草辦法的王興云認為,這個舉措還能節約包括警力在內的各項資源,減少當事人的間接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