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擬改征 或推高煤炭價格
2008-7-17 3:4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執行多年的煤炭資源稅可能要變了,近日有消息稱:財政部已向國務院遞交煤炭資源稅征收新方案,如果獲得通過,煤炭資源稅征收方式將由目前的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而征收標準可能達10%。昨日,云南省煤炭工業局行業管理處一位負責人分析:征收方式如此設計從公平原則講比過去更為合理,但如此高的征收標準將會直接推動下游產品價格。
征稅方式更加公平
“由從量征收變成從價征收,這種改變將徹底打破目前煤炭資源稅征收所導致的不公平現象。”省煤炭工業局行業管理處的負責人表示。據了解,一直以來我國煤炭資源稅維持在1%的水平,不論煤質煤價煤種,每噸稅額均不超過5元。以褐煤為例,煤質好發熱量高的每噸價格可在200元以上,但煤質不好的每噸價格低至70元。這位負責人說,同樣是一噸煤,成本相當,但價格相差巨大,卻上繳數額相等的資源稅。
如果改變從量征收方式,以上情況將不復存在。“以銷售額為基礎,以一定比例征稅,同樣是一噸煤,賣價高的利潤高,當然應該上繳更多稅。”這位負責人解釋,煤炭行業向來是大煤礦更有價格發言權,為了與之競爭,小煤礦不得不以低價競爭,但小煤礦在生產技術上并無優勢,于是,同樣生產一噸煤,小煤礦將付出更多成本,而此前征稅方式無形中加重小煤礦成本壓力。“新方案執行后,小煤礦生存狀況可能會得到改善。”他說。
有助提高煤炭回采率
“這是一件好事,新方案會在以往基礎上調高稅額,這不但會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受此刺激,煤老板們會更加珍惜煤炭資源,盡可能多地采煤,提高采區回采率。”云南省煤炭行業協會工作人員張先生判斷。雖然按照國家規定,厚煤層回采率不應小于75%,中厚煤層回采率不應小于80%,薄煤層回采率則不小于85%,但云南煤炭回采率在50%左右,部分小煤礦甚至低于30%。
這一觀點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魏加寧的想法幾乎相同。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利用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合理有效利用資源,“盡管資源稅改革會對相關行業、企業產生影響,但是長期來看能夠促進企業調整產業結構,進行技術創新。”但省煤炭工業局行業管理處人士認為,資源稅征收方式的改變,減少了劣質煤開采成本,讓煤老板感到劣質煤也有利可圖,這可能促使他們采挖過去不愿挖的煤層,這在另一方面對提高回采率起到一定作用。
10%難以接受
“征稅方式確實該改,但10%的稅額將極大提高煤炭生產成本,且必然推高下游產品價格。”云南省煤炭工業局行業管理處的負責人稱。
據了解,目前煤炭企業上繳各種費用每噸達60元。以賣價600元的無煙煤計算,如果實行10%計稅,將上繳資源稅60元。在其他費用不減的情況下,減去以前最高5元資源稅,新稅制后,煤炭企業每噸上繳費用將達到115元。以一個年產8萬噸的小煤礦計算,執行新稅制,這家煤礦將新增48萬元稅款。
“如此高稅額確實是一個沉重負擔。”云南省地方煤礦事業局工作人員張先生表示,“當大家都在為電廠呼吁的時候,也該想想煤炭企業的難處。”今年3月,他去州市對煤炭生產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煤炭企業使用的鋼材、礦車全部漲價,而云南所產煤炭過半運向電力企業,但在電煤限價情況下,煤企利潤不能充分實現。“此時,突然將資源稅提高至10%,而電煤價格不變,利潤空間無疑將再次壓縮,這一稅額太高了。”張先生說。
作為基礎能源的煤炭,廣泛用于化工、冶金、建材、電力等行業,“提稅這么高,煤老板肯定會提價,屆時鋼材、水泥、銅價等下游產品很可能跟著漲,我覺得應該控制在5%范圍內。”云南省煤炭工業局的人士分析說。(本報記者 王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