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種物品快遞企業禁遞
2008-7-17 3:3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北京7月16日電 (記者原國鋒)根據日前公布實施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快遞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六類物品禁止快遞企業寄遞。
這六類物品是:一、法律法規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二、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三、武器、彈藥、麻醉藥物、生化制品、傳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四、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五、流通的各種貨幣;六、國家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辦法》同時規定,快遞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托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與委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并報省級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快遞企業從事代收貨款業務,應當遵守國家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