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越南暫停小額貿易出口煤炭
2008-6-9 10:4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越南《海關報》6月3日報道,越南工貿部5月28日第4437號文件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越南暫停以小額貿易方式出口煤炭。 報道稱,小額貿易出口煤炭方式定義為:不經過銀行結算;不經過國際海港和陸地國際口岸海關辦理出口手續;在廣寧萬家(Van Gia)中轉區海關辦理煤炭出口手續。
據報道,今年4月26日之前已簽訂的煤炭出口合同和已運至廣寧省(Quang Ninh)萬家中轉區的煤炭須在6月1日前辦妥出口手續。從6月1日起,出口煤炭須在錦普(Cam Pha)或蓋麟港(Cai Lan)報關,而從其它國際海港出口煤炭須向越工貿部申請。從陸地出口煤炭須向當地國際口岸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