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集結 京滬高鐵投資獲批
2008-6-22 12:3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6月20日,中國保監會公布對平安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資產”)等機構提出的“京滬高鐵股權投資計劃的審核意見”(下簡稱《意見》)。這次保險業集體行動是繼國務院首次向中國平安(601318,股吧)等4家公司批復120億元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試點后,保險業投資基建的又一次大手筆的行動。
《意見》稱,上述股權投資計劃基本符合《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但要“定期不定期向我會報告投資計劃運作情況和重大事件,準確披露投資計劃管理信息,不得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開資料顯示,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滬高鐵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
是時,由中國平安(2318.HK,601318.SH)旗下子公司——平安資產牽頭,會同太平洋(601099,股吧)資產管理公司、泰康資產管理公司和太平資產管理公司共同發起設立“京滬高鐵股權投資計劃”(以下簡稱“投資計劃”),募集資金160億元人民幣,計劃投資京滬高鐵公司股權。
該項由保險團隊聯手的投資,占京滬高鐵公司總股份的13.93%,是僅次于鐵道部的第二大股東。
根據協議,該項投資計劃共有7家保險公司參與出資,其中,平安資產、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泰康資產管公司和太平資產管理公司分別作為發起人,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太平人壽保險公司分別為委托人(受益人),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中意人壽保險公司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分別作為參與認購人和受益人。
此外,按照保監會于2006年3月正式出臺的《管理辦法》,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時需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托管人、獨立監督人等分別扮演不同角色的機構或個人共同完成,從而實現對風險的有效防范。
是次京滬高鐵投資計劃中,除前述發起人、委托人、受益人外,中國建設銀行(601939,股吧)承擔了托管人角色,國家開發銀行則扮演了獨立監督人,保監會在《意見》中表示,“基本符合管理辦法的規定”。
《意見》還特別對作為牽頭人的平安資產提出要求,應當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和投資契約約定,明確發起人、參與認購人、受益人的權益,并以平安資產的名義,投資京滬高鐵公司的股權。
根據中國保監會統計,截至2008年4月,我國保險業總資產已經首次突破了3萬億元大關。而今年1-4月的原保險保費收入業已達到3797.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幾近50%。
“今年以來,各家保險公司的投資壓力都很大!蹦硥垭U公司投資總監告訴記者,一方面保費增長迅猛,另一方面資本市場的股災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今年的投資收益,因而轉向固定收益市場、基礎設施等投資領域成了業界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