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采購不該讓洋品牌“一統天下”
2008-6-16 12:5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環保部環境發展中心主任陳燕平昨天透露,政府綠色采購已經全面鋪開,目前在京的中央機關和國家部委等單位,已完全按照清單采購。而第三批政府綠色采購清單也將于近日公布。
有數據顯示,1998年的我國政府采購規模僅為31億元,到2007年,已超過4000億元,10年間擴大了130倍。然而,在日益龐大的需求中,自主品牌的國貨,往往只能充當“看客”的角色,眼睜睜地看著政府把數額寵大的訂單,拱手讓給“洋品牌”。
環顧國內政府采購,卻難以入圍政府的“綠色清單”,基本上是洋品牌“一統天下”。譬如,占政府綠色采購最大比例的公車購置,雖然每年有700億的采購數額,但近乎與純粹國產車無緣。記得財政部和環保部在公布第一批政府公車采購清單時,由于是清一色的“洋貨”,曾遭到了社會各界的質疑,接著,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政府采購清單,開始陸續有了國產品牌的汽車,可是,盡管國產品牌車走進了綠色采購的視野,但現實中,卻鮮見國產車在政府采購中最后“勝出”。
在其他領域亦是如此。在計算機采購上,不少國貨不得不貼上洋標簽參與政府競標,甚至于不少地方政府采購清單中,電梯、照明燈具、體育用品以及公共設施等一系列商品,幾乎是“清一色”外國供應商等等。
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條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及其相關配套政策也提出,在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中,國產設備采購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總價值的60%。然而遺憾的是,從采購活動的現實來看,這些公共政策尚未得到很好執行。
究其原因,除了國內部分產品技術水平和質量難以達到標準外,一方面與制度缺乏剛性有關。雖然,國家政策法規明確規定,政府采購要支持和保護國貨,并規定了采購國有品牌的價值比例,但是由于制度本身,缺乏嚴厲的問責機制,所以,這項政策在執行過程變成了一種擺設。另一方面,還與政府管理者的“崇洋媚外”心態有關。因為,在很長時間里,大家數人們一直認為,外國品牌是質量和性能上乘的代名詞,國產品牌則是低檔質次的代稱,直到國產品牌已取得長足進步的今天,不少人還持這種心態。此外,一些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市場后,發生“醬缸化”變質,以打著商業考察、技術交流的幌子的暗箱操作,對政府采購集團進行商業賄賂。
從國外來講,大多數國家都對政府采購過程中,購買國貨有著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美國的《購買美國產品法》明確要求,若無特殊情況,美國政府機構必須購買美國產品。比如講,美國某地方政府在采購政府辦公樓門窗時出于價格考慮選擇了從國外進口,結果被美國企業告上了法庭,最終法庭判決地方政府敗訴,迫使該地方政府退貨并選用了美國本國產品;韓國在政府采購方面更是堪稱楷模,韓國在汽車、信息等領域快速崛起,同自覺、認真地實施政府采購有很大關系。
所以,要想讓國產品牌真正成為政府采購的“主打產品”。首先,要建立問責機制。要修訂現行政府采購法律,建立政府采購問責任機制,比如說,對政府采購國產品牌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要給主管官員相應處分等。其次是,政府管理人員的轉變觀念,盡早摒棄“崇洋”心態。最后,嚴厲打擊跨國公司,在政府采購領域內的商業賄賂,還政府采購“一片潔凈的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