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企業遠離“傍奧運”行
2008-5-5 19:5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北京2008”、“北京奧運會”等字樣,都是由知識產權保護的,未經許可不能擅自使用!
在距離北京奧運會開幕式100天之際,杭州海關舉辦了一場有關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宣講活動。其中,提醒浙江企業遠離“傍奧運”行為,成為當天宣講的一項重要目的。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又稱知識產權邊境措施,指海關依法在邊境制止侵犯受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進境或者出境的執法活動。今年是奧運年,海關在執法中發現,侵犯奧運知識產權的不法行為呈上升趨勢。2月份,杭州海關下屬的金華海關就通過風險布控查獲一批侵權的2008北京奧運會吉祥物“福娃”掛件,共計6.24萬個。
“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對奧運知識產權存在片面認識,誤以為只要不使用奧運標識就不構成侵權。”杭州海關法規處負責人告訴筆者。對于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保護,并不僅僅限于2008年的吉祥物福娃,還包括奧林匹克的會徽、會歌、會旗等各類知識產權。事實上,北京奧運會十分注重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于“北京2008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申辦委員會”、“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專用名稱及簡稱都進行了文字備案。
根據我國《海關法》規定,“進出口侵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的,由海關依法沒收侵權貨物,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杭州海關表示,隨著奧運的日漸臨近,海關將進一步加大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同時提醒廣大企業要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自覺遠離“傍奧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