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PFOS指令將影響中國多種商品出口
2008-5-15 17:3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歐盟限制使用PFOS的指令即將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實施,PFOS被廣泛應用于眾多民用和工業生產領域,該指令的實施將在很大范圍內對我國相關產品出口造成嚴重影響。 PFOS全稱為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C8F17SO2X),是紡織品和皮革制品防污處理劑的主要活性成分,廣泛應用于民用和工業產品生產領域,是目前最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積性和多種毒性,不僅會造成人體呼吸系統問題,還可能導致新生嬰兒死亡,其導致的全球性污染正日漸受到人們關注。歐洲議會于2006年10月25日通過了限制使用PFOS的指令2006/122/EC,該指令規定:歐盟各會員于2008年6月27日開始正式實施對PFOS的限制措施,具體限值如下:
1、化合物本身或配制品中其含量應小于0.005% (50ppm);
2、半成品中其含量應小于0.1% (1000ppm);
3、紡織品或涂料中其含量應小于1μg/m2。
這標志著歐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首先受到影響的將是紡織、皮革等生產產品的出口企業。因為PFOS在紡織業中存在范圍最廣,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紡織品都需經過前處理洗滌,另外如抗紫外線、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劑也可能含有PFOS,該指令的實施將直接影響我國紡織品、皮革、造紙、包裝、印染助劑、化妝品等產品的出口。國家質檢總局曾于去年年初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檢驗檢疫局和廣大企業關注這一指令,各地檢驗檢疫局也對此項指令進行了宣貫。然而調查顯示我國大多數出口企業對PFOS指令尚未引起足夠關注,甚至對自己產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而此次歐盟PFOS指令涉及范圍非常廣泛,對我國對外貿易將產生較大影響,發布緊急風險預警,提請相關產品出口企業及早做好準備,十分必要。
為此,江蘇檢驗檢疫局建議相關部門對此重視,組織力量研究應對,加強檢測方法的研究,并通過多種方式向出口企業宣傳PFOS指令的要求。據了解,目前國際上已有較為理想的替代品,但我國國內尚未研發出能完全符合歐盟對PFOS控制標準的紡織用助劑。國內相關出口企業應盡快與歐洲進口商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加緊替代產品的選擇、試驗和應用,以減少指令實施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