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是民生之本。

近5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將就業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通過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逐步改善,保持了就業形勢的基本穩定。2002年至2007年,全國每年實現新增就業人數分別為715萬人、859萬人、890萬人、970萬人、1184萬人和1204萬人;總計有2500多萬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其中680多萬人是再就業的困難群體;城鎮登記失業率保持在4.0%至4.3%的較低水平。這為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創新高
過去的5年,是我國擴大就業和促進再就業成效顯著的5年。在新增就業人數穩步增加的同時,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第二、三產業就業人員比重繼續提高。國家統計局的有關統計表明,2006年第一產業就業人員32561萬人,比2002年減少4309萬人,下降11.7%,年均減少1077萬人;第二產業19225萬人,比2002年增加3445萬人,增長21.8%,年均增加861萬人;第三產業24614萬人,比2002年增加3524萬人,增長16.7%,年均增加881萬人。我國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就業人員的比重由2002年的50.0:21.4:28.6轉變為2006年的42.6:25.2:32.2。
2007年,就業再就業工作繼續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亮點。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介紹,2007年我國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創實施積極就業政策以來最高水平,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3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為近年來最高。2007年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515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03%,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53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53%;城鎮登記失業率繼續穩中有降;消除零就業家庭存量的目標基本實現,幫扶機制逐步完善。各地積極幫助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困難,特別是2007年6月全面部署幫扶工作以來,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幫扶措施不斷完善。截至去年底,全國已累計幫扶86.9萬戶零就業家庭實現每戶至少一人就業,占零就業家庭總量的99.9%。
此外,職業培訓工作進展明顯。全年再就業培訓超過600萬人,創業培訓超過60萬人,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人數達到995.6萬人;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7個試點城市加強政府引導,著力擴大就業規模、完善市場就業機制、加強技能培訓、推進維權和社會保障,積累了有益經驗;農民工就業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全年免費向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1250萬次,同時繼續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工作,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自2003年我國第一次把就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宏觀調控目標以來,各地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時,都把就業作為優先考慮的因素,積極的就業政策成為一項重要的政策取向。經過幾年實踐,我國積極就業政策體系逐步形成,其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堅持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在制定實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時,統籌考慮就業問題,實施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發展戰略,通過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結構,增強就業拉動能力。在發展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的同時,堅持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擴大就業容量。支持民營經濟、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大力發展服務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通過提供政策、資金、技術、信息支持,鼓勵青年學生、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等各類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既增強了經濟發展的活力,也為擴大就業開辟了更多的渠道。
二是完善就業工作責任制度,層層落實目標任務。各地進一步健全再就業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領導和協調,逐級建立就業再就業目標責任體系,加大對就業再就業責任制度落實情況、扶持政策落實情況、扶持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就業服務工作情況等方面的檢查督促工作。
三是進一步落實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增加財政資金的支持力度。通過改進減免稅費和小額擔保貸款措施,鼓勵和扶持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加大再就業政策扶持力度,重點加強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加強對“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和零就業家庭就業的扶持。
四是推進統籌城鄉就業,加強城鎮新增勞動力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啟動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推動建立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建立了農民工工作協調機制,加強了農民工就業服務和技能培訓,進一步優化了農民工轉移就業的社會環境和條件。
五是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全面向城鎮各類人員和農民工開放,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和職業介紹服務,進一步完善就業、培訓、維權三位一體的服務機制,加強城市用工信息發布工作,并努力提高信息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這是我國在就業領域制定的第一部專門法律,確立了就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同時也確定了政府在促進就業中負有重要職責,為政府部門搞好就業服務、就業援助,解決就業的一系列具體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黨的十七大報告,也明確把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列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之一。
近日發出的《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區、各部門要明確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領導責任;完善政策支持體系,進一步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進一步加強就業服務和管理,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進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制度,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困難;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就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工作。
為了做好今年就業再就業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出了工作目標,即城鎮新增就業人員1000萬,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500萬,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100萬,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同時確定了工作重點:一是繼續完善積極的就業政策,做好現行政策與法律規定的銜接,加強政策落實力度,使政策促進就業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二是深入開展對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實行動態管理機制,推進建立促進就業與社會保障的聯動機制。三是全面推進創業促進就業,進一步完善促進勞動者創業的相關政策,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四是積極穩妥地做好國有企業關閉破產職工安置工作。五是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進一步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率。六是加強職業培訓,繼續組織實施各類職業培訓計劃,進一步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七是繼續推進統籌城鄉就業試點。
國民經濟保持又好又快發展態勢,積極就業政策體系不斷完善,使得我國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基礎日益鞏固。我們相信,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就業再就業工作必將出現規模繼續擴大、結構更趨優化的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