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高速公路保暢通應急預案
2008-3-17 10:5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3月7日從山西省政府有關部門獲悉,由山西省政府牽頭,交通、交警和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共同制定的《山西省高速公路“保暢通”工程應急預案》(簡稱《預案》)近日發布實施。這是山西首次以省政府的名義發布高速公路保暢通應急預案。
惡劣天氣封路需要前提條件
《預案》對高速公路因惡劣天氣條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出這樣的規定:高速公路因大暴雨造成路面大面積積水,且積水深度達40厘米以上,致使車輛無法通行;高速公路大霧天氣,能見度在50米以下,霧區長度在3公里以上,或能見度在30米以下,霧區長度在1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降雪0.5厘米以上或雪后結冰,結冰路面長度在1公里以上。
山西省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處負責人表示,若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實施交通管制,他們將在封閉路段后方主線出口處來車方向1000米、500米處分別設置提示牌,同時通知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沿線可變信息板上發布路況信息,以便于駕駛員看到提示,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特殊情況下警車護送行駛車輛
高速公路實施封閉后,已在高速公路主線上行駛的車輛該如何處理?《預案》給出的應對措施是:兩輛警車前后呼應,護送社會車輛駛離高速公路。
山西省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處秩序科科長侯峰說:“高速公路主線封閉后,對已滯留在主線上的車輛實施分流是有嚴格程序要求的。”一般來講,分流疏導組交警接到相關指令后,將在濃霧冰雪區一端的安全路段,將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車輛編排成車隊,使用兩輛警車護送。車隊啟動后,帶路警車將開啟警燈,鳴響警報,實施壓道領駛措施帶領車隊安全通過。壓道領駛警車的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巡邏護衛警車則將通過喊話器逐車提示被帶車輛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同時,要求駕駛員不得隨意超車,并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
一般事故兩小時內恢復交通
高速公路上的小事故一般都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遇到這種事故時,事故處理交警將在對事故現場照相和標記車輛位置后,迅速將當事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待恢復交通后再繼續做事故處理工作。
按照《預案》要求,對于一般事故的處理,事故處理交警勘查事故現場應在1小時內完成。事故現場處理完畢之后必須及時清障。清障工作由路政部門承擔,并保證在1小時內恢復交通。如此算來,高速公路上的一般事故,今后有望在兩小時內恢復交通。
為加快交通事故處理速度,《預案》明確要求接到事故報警后,高速交警大隊白天應在5分鐘內出警,夜間10分鐘內出警,原則上3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
兩種分流措施緩解交通擁堵
《預案》規定,當發生交通事故后預計兩小時內難以恢復交通時,可使用間斷放行和借道行駛兩種分流措施。間斷放行,就是交通事故現場有一條或一條以上車道具備通行條件,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將根據現場排隊等候通行的車輛情況,必要時暫停清障,騰出一條車道,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排隊車輛予以間斷放行。若現場滯留車輛較少,交警部門將停止間斷放行,實施交通管制,繼續事故清障。借道行駛,是指交通事故現場全部路面被占,車輛已無法通行,且預計有可能造成嚴重交通堵塞時,交警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允許機動車借用相鄰車道逆向前行。
實施借道行駛必然需要橫穿道路中央隔離護欄。這種情況下,若事故現場前后有活動護欄,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將及時打開;若沒有,交警部門將通知高速公路路政部門、高速公路養護部門及時對中央隔離護欄進行切割,供滯留車輛穿越。
在高速公路上借道行駛相對較危險,不到萬不得已,高速交警、高速公路路政部門一般不會采用這種措施。如果采用,高速交警、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將首先在對面車道上設置大量的隔離墩和警示標志。借道車輛須減速慢行,絕不能鉆過隔離墩超車。
出入口擁堵處采取特殊措施
經常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駕駛員,可能遇到過類似現象:高速公路出口、入口發生擁堵,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駛入或駛離高速公路。對此,《預案》也明確了處置措施:管理部門將加大對重型貨車的管理,嚴禁超限超載車輛駛入高速公路;對于排隊等候過磅的車輛,嚴禁在收費站廣場掉頭轉圈反復過磅,確保入口處的通行秩序。如果高速公路出口發生擁堵,高速交警將督促收費站增加簡易收費設備,快速收費通行。
今后,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將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對于現場處置工作不當造成大面積堵車或發生二次事故以及事態擴大的,有關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