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物流學苑

什么是承運人

2008-3-16 3:0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在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責任一般說來主要是保證所運輸的貨物按時、安全地送達目的地。因此,承運人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等負責。一旦發生此種情況,應按實際損失給予賠償。這種損失必須發生在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內。承運人的責任期間一般是從貨物由托運人交付承運人時起,至貨物由承運人交付收貨人為止。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有特別約定的除外。在這段責任期間內,承運人應承擔貨物損失的責任。只有在損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等原因造成的情況下,承運人才可以免責。 本案解決的關鍵在于分清責任。 
貨運合同承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 
(2)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3)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扎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因此,由于機器放置的原因而產生的貨物毀損責任在于承運人(駕駛員)。 
只有在裝運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溫運輸的貨物,掛運的機車和軌道起重機,液化氣體罐車、整車運輸的爆炸品、氰化物、砒霜以及特殊規定應派押運人的貨物,如起爆器材炸藥、氣體放射性貨物、四級放射性貨物和帶有輻射源的儀器、儀表、器械需要派押運人。 
押運人的職責在于:對押運的貨物應負責采取保證貨物安全的措施,如發現所押運的貨物有腐爛、變質肩傷、損傷等現象,應立即向承運人提出聲明,由承運人協助妥當處理。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