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電子商務
2008-12-9 10:4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B2B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他們使用了Internet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絡平臺,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這些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支付過程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并監控配送過程等。
目前,國內進行B2B的網站還處于起步階段。主要模式有以下兩類:第一類是在線商店模式。第二類是中介模式。
商業客戶:B2B的一B,即為電子交易的購買商家。
銷售商:B2B的另一B,即為電子交易的銷售商家。
運輸商:運送貨物的商家,即物流配送必不可少的一環。
供貨商:生產產品的企業。
支付網關 (Payment Gateway):連接銀行網絡與Internet的一組服務器。
銀行:即網上銀行。
第一步,商業客戶向銷售商訂貨,首先要發出 “用戶訂單”,該訂單應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等等一系列有關產品問題。
第二步,銷售商收到 “用戶訂單”后,根據 “用戶訂單”的要求向供貨商查詢產品情況,發出 “訂單查詢”。
第三步,供貨商在收到并審核完 “訂單查詢”后,給銷售商返回 “訂單查詢”的回答。基本上是有無貨物等情況。
第四步,銷售商在確認供貨商能夠滿足商業客戶 “用戶訂單”要求的情況下,向運輸商發出有關貨物運輸情況的 “運輸查詢”。
第五步,運輸商在收到 “運輸查詢”后,給銷售商返回運輸查詢的回答。
第六步,在確認運輸無問題后,銷售商即刻給商業客戶的“用戶訂單”一個滿意的回答,同時要給供貨商發出 “發貨通知”,并通知運輸商運輸。
第七步,運輸商接到 “運輸通知”后開始發貨。接著商業客戶向支付網關發出 “付款通知”。第八步,支付網關向銷售商發出交易成功的 “轉賬通知”。
C2C電子商務
C2C:易趣、淘寶就是典型的C2C網站,C2C定義為個人與個人間的交易,允許出售二手商品且購買者不 受 《消法》保護,就像老北京的琉璃廠玩兒古玩一樣,規則是不避欺詐,玩兒的就是眼力。
國債余額管理
國債余額管理是指立法機關不具體限定中央政府當年國債發行額度,而是通過限定一個年末不得突破的國債余額上限以達到科學管理國債規模的方式。
國債余額包括中央政府歷年預算赤字和盈余相互沖抵后的赤字累積額、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借款統借統還部分(含統借自還轉統借統還部分),以及經立法機關批準發行的特別國債累計額,是中央政府以后年度必須償還的國債價值總額,能夠客觀反映國債負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