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事故“一站式”解決 麻煩真的省了嗎?
2008-12-25 18:3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碰到輕微事故不用找交警,一個月前,為了減少城市道路擁堵,自行“一站式”解決交通事故的新概念正式進入杭州車主們的視野。但記者了解到,一個月過去了,大多數遇事故車主似乎并沒有養成私了的習慣,而從1月1日起,符合自撤現場規定的車輛,如果當事人堅持不撤離現場,將視為交通違法加罰200元。因此,在杭州各大網絡論壇里“輕微事故私了,麻煩真的省了嗎”的話題成了眾多車主關注的熱點。
習慣難改 出了事故仍先報警
出臺輕微事故“一站式”解決的方案,旨在方便車友快速處理事故、降低交通擁堵率,但在浙江汽車網“口水車事”論壇里記者看到,大多數網友表示遇到問題還是愿意選擇先報警解決。
網友“奔馳一生”發帖說:“交通事故一般處理程序是事故發生后——車主找交警和保險公司——交警到場責任認定;保險公司到場定損(或直接去4S店定損)——事故車自行找地方修理——理賠。而現在的流程變為事故發生后——事故雙方自行拍照、協商責任 —— 一起開車到全城只有兩個的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保險定損——事故車自行找地方修理——理賠。對車主來說,其間流程并沒有減少。”
網友“木夕”也表示了自己的擔心:“如果自行協商,萬一對方用的是假證,開的是套牌車怎么辦?我們又不是專業人員,警察不來,我們怎么知道是真是假呢?”
網友“朝暉”覺得新政應該更加靈活一點:“比如在小區里倒車與別人的車碰了一下,這種非常小的事故,按照新規定也要自己協商解決然后再到中心辦理,這似乎還是麻煩了一點。因為小區里面并不涉及影響交通的情況,可能還是原來老的方式比較簡單。”
同時,也有很多網友反映雖然知道自行協商的新規定,但不了解如何具體操作,平時也很少有人有準備相機或者事故協議書的習慣,加上理賠中心離出事地點較遠,還是報警方便。
據記者采訪得知,目前,杭州的兩個服務中心平均一天共有70多起事故來快速處理,而參照去年杭州主城區道路共發生簡易交通事故18萬余起,平均到每天是500多起事故。到服務中心快速處理的比例才15%左右。
嘗到甜頭 麻煩省了不少
一些車主們對這一新事物還不是很習慣,但另有一些車主從中嘗到了“甜頭”。網友“伍先生”就在網上發表了自己的切身體會:18日上午8點左右,正值上班高峰,在環城北路和建國北路口,右拐彎車道內不慎追尾撞上了前面的的一輛凱越,不過幸運的是對方車主還算好說話,而且研究過如何“一站式”解決,只見他下車、拿出手機拍了多個角度的照片,并掏出駕駛證和行駛證和我對換了下,等到下一個綠燈協商好把車開到一邊,然后他從車內下來遞給我兩份事故協議書,各自填好互換,最后約好20日周六去服務中心辦理就各自開走了。果然沒有耽誤什么時間,當天上班也沒因此遲到,要是換成之前,又是上班高峰,等交警來處理非遲到不可。
同時在網絡的討論中,大部分車友認為,不管是不是方便了車主,但是先移動車子對減少道路擁擠很有好處,讓更多人不吃“冤枉苦”。
網友“厚道的小牛”表示:“最主要的是節約了大家的時間和精力,一點小事故,幾條路都堵死,尤其是在高峰期,真是又同情又怨恨。”
也有網友對此次新政明確了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移動車子的規定感到滿意:“本來的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上有財產損失3000元以下能自行協商,但是這個政策明顯不實用,因為交通事故當事人、執勤民警都不是財產受損評估的專業人士,無法準確判斷事故造成的實際損失。現在的政策就明確多了:只要是機動車之間發生無人員傷亡、僅車輛損失、車輛能自行移動都必須撤離事故現場,自行協商賠償處理。
另外,一到現場就有人接待,還有警務室和仲裁室提供責任認定和事故仲裁,在服務中心修車,采取的是自愿原則等這些政策也被網友稱道為比較人性化。
要罰200元 車主疑惑不少
按新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2009年1月1日起,符合自撤現場規定的車輛,如果當事人堅持不撤離現場,民警可以責令對方撤離,并采取強制措施,扣下車輛和駕駛證,違法當事人還將被加罰200元;故意堵塞交通、擾亂秩序的,還將按照相關治安處罰法接受處罰。
對于這個政策,網友們仍然存在很多疑惑。比如網友“春天”說:“最擔心的是一旦遇到有肇事車主不承認自己有責任,或者雙方責任分不清,因為車主并非專業人士,這樣如果不移動車子交警來了會不會也罰款?”對此,記者采訪了交警部門。由于相關細則未出臺,具體執行根據情況而定。但總體來說,交警部門鼓勵大家“私了”。”
而且,道路上各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并不是車主不講理或者故意擁堵交通,比如事故一方想走而另一方不讓走、多輛車子刮擦等,所以針對這些問題也有網友提出:“不能強制性地將罰款和“一站式”解決兩個政策捆綁起來,應該具有彈性,比如“一站式”解決和一般程序處理并存,車主可以自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