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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互相理解實現雙贏

2008-12-23 15:2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市勞動保障局負責人耐心為群眾釋疑解惑。本報記者 甘霖 攝 
  “我們不懂法律,真的不知道怎么辦!”
  “勞動部門有律師常駐,免費的,放心去找他們吧!”
  “我擔心老板是不是真的能把錢給我。”
  “放心吧,我們已經做好老板工作了,企業關愛員工,員工理解企業,大家一起努力才能過好金融危機這個冬。”
  昨天上午,全市勞動爭議仲裁系統舉行市區聯動接訪活動,這是在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的“直通車”活動現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書記曾思克、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副院長曾虹文和來訪勞動者之間的一段對話,在金融危機背景下,他們希望廣大勞動者通過合法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和企業相互理解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勞資雙方是利益共同體,遇事協商解決實現雙贏
  昨天“直通車”接訪的第一個案件是楊女士與其曾任職的某汽車貿易公司的勞動糾紛。據介紹,楊女士2005年5月進入該公司從事財務出納工作,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08年11月14日該公司以工作崗位特殊需換人為由辭退楊女士。楊女士稱,該公司拒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該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19600元。
  在“直通車”現場,楊女士與公司代表一起坐下來,在接訪人員的主持下,進行溝通。
  “我曾與企業進行過協商,但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因此申請勞動仲裁。”
  “我們公司是在9月份被香港一公司收購,管理理念重新整頓,因此以前的部分員工根據公司管理需要作出了調整。我們企業一直在盡量協商,希望能達成一致,盡量解決。”
  勞資雙方在“直通車”接訪現場都表達出了愿意協商解決的意愿,為此,接訪人員立即進行現場調解,并現場發放了《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書》。這意味著楊女士在25日前將能拿到雙方協商的補償金7560元。
  “謝謝勞動部門對我的幫助。”拿到調解書,自己的訴求得到了解決,楊女士高興地離開了“直通車”現場。
  市勞動部門負責人對企業代表說,根據《勞動合同法》,收購行為對員工的勞動關系是自然承接的,原有的勞動合同由收購方繼續履行。收購方用人自主權應充分保障,因此原有員工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但是員工的權益也要充分保障。因此,建議企業按《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召開員工代表大會,進行公司的規章制度修改,并與員工進行討論,協商,向員工公示,以達到符合法定程序、獲得員工的支持的目的。
  “勞資雙方是利益共同體,企業轉型過程中,員工的工作一定要做得細致,不要造成勞資雙方的大矛盾,才能實現雙贏!”市勞動部門負責人的一番話讓企業代表連連點頭。
  物流運輸企業要加快調整工資結構,避免勞資糾紛
  不定時工作制的加班工資該怎么算?昨天,“直通車”現場接訪的第二個案件就是一物流公司離職員工倪先生就加班工資等問題申請的勞動仲裁。
  倪先生2008年9月以企業超時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資為由要求離職,9月9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2006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拖欠的加班工資即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15124元,另要求企業足額補辦其養老等保險費。12月3日,倪先生因工傷待遇問題再次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18013.75元,兩案合計總標的為133137.75元。在“直通車”上,倪先生再次強調自己的訴求“都是事實”,希望能得到解決。
  企業代表羅女士表示,倪先生對于工傷部分的訴求,公司沒有異議。但是她也向接訪人員表達了公司的難處:“物流企業員工特別是司機是不定時工作的,雖然工資中沒有注明加班工資,但是卻通過出勤津貼等方式體現。企業一直本著與員工協商的態度與員工溝通,曾經提出支付4000元進行一定程度的補償,但是員工不接受協商調解。現在,如果員工索要巨額加班工資的要求獲得支持,企業擔心所有員工會蜂擁而上,企業是無法承受這樣的壓力的!”
  市勞動部門負責人表示,企業現在面臨的問題,癥結在于工資結構設置不合理。這是整個物流運輸行業存在的問題,也是新舊體制交接時出現的問題。由于帶有共性,因此應當妥善解決,否則將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生存。
  “員工的月工資明顯高于我市平均工資,同時,也有出勤津貼等形式的工資,因此,我們傾向于認定企業支付了加班工資,只是在工資結構設置不合理,造成誤會,同時也是公司在管理上未執行到位。” 
  接訪人員的說法,最終得到了倪先生的認同,他坦承“手頭有力證據不多”,愿意接受調解,在接受原來工傷補償額的基礎上,同意接受共計4000元加班工資的補償。看到“直通車”的調解成功,參加“直通車”活動的所有人都非常高興:“調解是案結事了,當事人可以盡快拿到補償。否則時間拖得比較長,也不容易拿到錢。這樣的結果是真正的雙贏!”
  市勞動部門負責人也對物流運輸企業作出建議:盡快調整工資結構,可采用包干工資制度,從而避免類似索要加班工資的訴求影響企業的發展;同時,物流運輸企業的員工也應當理解企業,對新舊體制交接時出現的問題予以諒解。希望勞資雙方要妥協和協調,精誠合作,取得利益的平衡,共度金融危機難關。
  公職律師駐點勞動爭議仲裁院,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服務
  倪先生關于申請加班費以及工傷賠償的有關訴求,是在咨詢了2位律師之后提出。昨天的“直通車”活動中,經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相關負責人解釋,倪先生才明白,自己所請的律師有點問題。
  倪先生向市勞動部門反映說,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認定自己可以因為企業加班工資發放不規范可以得到10余萬元的賠償,該律師提出根據該項訴求標的的百分比收取律師費。
  “這是‘風險代理’,絕對不能允許!”市勞動部門負責人當即指出,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律師不得采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勞動者勞動爭議案件;公民代理法律援助范圍內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取得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的同意。
  參加“直通車”接訪活動的市信訪辦以及市勞動部門負責人當即表示,對于倪先生反映的律師依然采用風險代理方式代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問題要跟蹤調查,反映給相關主管部門,對違規律師以及相關律師事務所予以嚴肅處理。
  “我們真的是不知道啊,他們說怎么樣就是怎么樣了。”對于律師的做法,倪先生顯得有些無可奈何。
  “勞動部門現場就有律師免費向廣大勞動者提供咨詢和法律援助服務啊!”市勞動部門負責人的一句話點醒了倪先生。原來,從昨天開始,市法律援助處在市勞動爭議仲裁院設立了現場咨詢點,對于工資低于兩倍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政府將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直通車”活動結束后,市法律援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隨著試點成熟,將正式在相關勞動部門設立常駐的辦事處,由公職律師為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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