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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款權 SDR

2008-12-22 1:5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SDR)是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969年創立的國際準備資產單位,隨后亦廣為各國組織應用為記帳單位。由1974年起,IMF以標準籃(standard basket)形式,組合4種不同的幣值計算SDR的價值,而該4種貨幣和計算比例,則由過去5年不同經濟體系的平均出口金額決定。因此,2006年至2010年的4種貨幣定為美元、歐元、日圓和英鎊,計算比例分別為44%、34%、11%和11%。 SDR首次在1978年簽訂漢堡公約時被采用,用作計算賠償限額,每件或每單位的賠償限額定為835 SDR或每公斤2.5 SDR。而此前簽訂的「海牙─韋斯比公約」則將每件或每單位的賠償責任限額提高至666.66 S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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