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去年11月30日前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登記將到期
2008-11-17 10:4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 (通訊員 尤景元)記者從汕頭海關了解到,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67號公告,2002年4月l日~2007年11月30日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其項目單位須于2008年12月31日前按照規定持項目確認書等有關資料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逾期,海關不再受理上述減免稅備案申請。
即2002年4月l日~2007年11月30日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項目單位只要于2008年12月31日前持項目確認書等相關資料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海關仍可以按規定予以受理減免稅項目備案手續,備案后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進口設備規定仍可以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汕頭海關提醒:現在距離政策的寬限期僅有1個多月的時間。已經領到項目確認書的相關項目單位,請務必在2008年12月31日前到海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用好用足國家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