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明年起限行高排放機動車
2008-11-1 13:0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就限行措施公開征求意見
本報訊(記者/洪奕宜通訊員/交宣)廣州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員會擬從2009年1月1日起,逐步實施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通行市區范圍的措施。昨日,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就該措施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據了解,從2009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未持有環保標志的廣州市籍機動車在廣州行政區域內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同時全天24小時禁止持有黃色環保標志的廣州市籍機動車和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外市籍機動車在內環路及其放射線、中山路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持有黃色環保標志的廣州市籍貨車和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外市籍貨車通行內環路以內所有道路(含內環路及其放射線)。
從2009年7月1日起,持有黃色環保標志的廣州市籍機動車和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外市籍機動車在內環路及其放射線、中山路、東風路、廣州大道、解放路通行。而從2010年1月1日起,以上兩類機動車的限行范圍擴大到:東環高速公路以西;南環高速公路以北;西環高速公路、增槎路(不含北環高速公路至石井街石豐路段)以東;北環高速公路(增槎路以西段)、石豐路、黃石西路、黃石東路、白云大道(不含黃石東路口以北段)、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環高速公路段)、北環高速公路(廣州大道北以東路段)以南的市區范圍。
而持有黃色環保標志的廣州市籍貨車和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外市籍貨車從2009年7月1日起即全天24小時禁止進入東環、南環、西環、北環以內范圍。
上述措施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的9時至11時、15時至17時。市民反饋意見共有三種途徑:1、電子郵箱:gzxxzqyj@yahoo.cn;2、信件方式:廣州市吉祥路95號(郵編510030),高排放汽車限行措施公眾意見征集組收(請在信封上注明“支持限行”或者“反對限行”);3、電話方式:8319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