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出臺措施促進服務業發展
2008-10-22 13:1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省工商局出臺《關于促進福建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24條支持和促進我省服務業發展的措施。
意見放寬了服務業準入條件,允許服務業企業使用表明其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的各類新興行業用語作為企業名稱行業表述。服務業事業
單位改制為企業的,允許其使用原事業單位名稱(去掉原主管部門)或符合企業名稱登記規定的其他名稱。允許服務業企業在牌匾中將企業名稱簡化使用。
意見鼓勵和支持外商投資發展服務業。對外商投資服務業領域,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允許外資進入。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外,其他對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的登記前置許可項目,一律不再執行。鼓勵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名稱體現行業特點,允許使用表明其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的各類新興行業用語、行業字詞作為行業表述,如“現代物流”、“物流配送”、“服務外包”、“創意設計”、“融資租賃”、“商務會展”、“綜合商社”、“策劃中心”、“采購中心”、“營銷中心”、“結算中心”等;允許進出口企業在名稱中直接使用“國際貿易”、“進出口貿易”等行業用語。對一般性內外資服務業企業,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其注冊資本最低可為3萬元人民幣。允許以知識產權、商標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資產作價出資設立服務業企業,其出資比例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的70%。(記者 賴文忠 通訊員 陳孔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