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關聯手物價局規范報關收費
2008-10-20 10:3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通訊員何祥華)為了扼制報關市場存在的價格欺詐和惡性競爭現象,近期,福州海關、福建省福州報關協與福建省物價局對報關企業的經營成本、收費標準以及合理收費定位等聯合開展調研,并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10月9日,依托福建省物價局出臺了 《福建省報關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要求全關區報關代理企業自10月15日起試行一年:
一是統一收費項目和價格。明確報關單預錄入、加工貿易臺賬合同預錄入、進出口報關代理、代辦退關手續等項業務的收費價格,規定所列收費價格為最高收費標準,允許報關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過10%。
二是明確收費服務內容。對所列明價格的服務內容進行界定和明確,進口報關代理包括審核資料、制單、申報、領稅單、取回提貨單、申領付匯聯等,出口報關代理包括領取資料、制單、申報、送貨單到港區、申領退稅核銷聯,而異地報關和異地查驗貨物所發生的交通費用由委托方根據當地客運票價承擔或雙方協商議定。
三是規范收費行為。報關企業收取代理服務費,必須與委托企業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內容必須包括委托事項、簽約雙方的義務和責任、收費金額和付款時間及代墊付費用結算等;報關企業不得分解服務內容或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名目亂收費,并須在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稅務票據,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