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貨運要精打細算 2
2007-9-5 17:3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托運上述限制物資的單位,托運前先與鐵路部門聯系,可能政策會有所放寬。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與鐵路承運人確定有關貨物運輸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關系的協議。鐵道部根據1982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訂了《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
根據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托運人應承擔的義務是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有關要求如進行貨物包裝、繳付有關證明文件、提供裝車備品和加固材料和派押運人等,向承運人交付托運的貨物;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托運人有權要求承運人在指定期限內到站,將貨物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貨物發生貨損、貨差、承運人多收運輸費用或運輸違約,托運人有權要求賠償或退款。
承運人應承擔的義務是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完好、如期運抵到站交予收貨人。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或收貨人收取運輸費用;由于托運人或收貨人的責任,給鐵路或第三者造成財產損失,承運人有權要求托運人或收貨人賠償;承運人對托運人無法按期交付托運貨物和造成運輸阻礙的,有權按章處理。
收貨人的義務是在貨物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繳清托運人未交或少交的一切運輸費用按鐵路規定處理其他末盡事宜。因承運人責任發生貨損、貨差或運輸違約,有權要求賠償和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