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理政資訊

船舶簽證管理變法

2007-9-27 14:2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10月1日,交通部新修訂的2007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簽證管理規則》即將實施。這是1993年頒布船舶簽證管理規則14年以來的首次修訂。作為國家控制水上交通秩序,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管理工具,船舶簽證管理規則一直被視為船舶安全源頭管理的有效方式。但是隨著航運經濟的發展、信息技術的進步以及行政監管理念的轉變,新的形勢對船舶簽證規則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這種背景下,交通部對其進行了修訂。在新規則里船舶報告制度、電子簽證的法律地位等都被確立了下來。而這些措施的執行也勢必會為水上交通帶來一些新變化——
    一直以來,船舶簽證的辦理都是地方海事機關工作的重中之重,繁瑣的填單程序占用了大量的人力。據統計,基層海事處有近1/3的人員和1/3的工作量用于辦理船舶簽證。
    但是,今后這樣的日子將一去不復返。從10月1日開始,取代以往人工操作的是新技術手段將在船舶簽證中的應用。船員再也不用背著一包證書在港口跑來跑去的辦理簽證了,傳真、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都可以用來辦理船舶簽證,而船舶進港情況也可以借助電報、電傳、手機短信等方式完成。
    這些新技術手段的采用不僅節省了人力、物力,更將以往繁瑣的簽證程序進一步簡化,給船東帶來了諸多便利。而上面的這些改變僅僅是此次船舶簽證管理規則修訂中的一部分。
    與1993年規則進行比照可以發現,2007版規則涉及到的修訂內容多達30多個方面。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長李青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將此次修訂視為我國海事管理以及航運發展中的一件大事。
舊制 “落伍”
而之所以要對舊有規則進行如此大幅地修訂,業內人士對記者指出,主要是由于我國頒布了 《行政許可法》,而船舶簽證管理規則又恰恰屬于行政許可的范疇,所以為了與 《行政許可法》相一致,就必須對之前1993年版的規則進行調整。比如在1993年的規則里既沒有對船舶簽證進行性質定位,又沒有明確其功能,這就使海事部門在遵照規則進行執法時出現一些障礙。
    除此之外,因為1993年的規則已經“超期服役”長達14年之久,而我國水上交通以及航運事業卻在大跨步地前進,14年前制定的規則在一些方面早已跟不上時代的腳步。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1993年規則解決不了的新問題,影響了船舶簽證管理規則規范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職能的發揮。
    針對這些舊規則的 “不合時宜”之處,北京天濟律師事務所王沐昕律師介紹說,監控船舶動態和把住船舶適航關是船舶簽證的兩大主要功能。但是多年的實踐卻證明:船舶簽證雖然能夠有效地掌握和控制船舶進出港動態,卻無法知曉船舶出港后的航行方向,這就導致很多船舶出港后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例如,一艘從事國內沿海運輸的船舶,在港內裝貨以后,在簽證時申報的目的港是一個國內港口,而出港以后竟航行至韓國或者日本卸貨。這種情況,1993年規則就無法掌握進而避免其發生。但是2007規則中 “鼓勵船舶安裝并按規定使用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的措施則可以借助新的科技手段規范船舶公司的經營行為。
與時俱 “變”
針對2007版規則修訂的意義,王沐昕律師做了這樣的闡述:新的船舶簽證管理規既可以使船舶簽證行為有法可依,還為相關部門加強該項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有利于規范海事管理機構的管理行為,敦促他們依法行政。同時,它也是對船舶和船公司自覺遵紀守法的一種引導。而海事電子政務化的推廣和管理模式的簡化也更利于海事機構在具體的工作中將便民利民落到實處。
    2007年版規則中涉及到的八大方面、30多個方面內容的修訂則是保障上述這些目標得以實現的前提和保障。新規則首先明確了船舶簽證行政許可行為的性質,理順了其與 《行政許可法》的關系;同時,細化了辦理船舶簽證的各種情形,增強了其可操作性;還對定期簽證制度進行了調整,以使定期簽證適用于所有船舶和各種航線,簡化程序、降低難度,便于船舶申請。
    而作為船舶簽證管理制度的一個創新,年度簽證制度也被建立起來。這項措施使符合年度簽證條件的船舶可以不再辦理航次簽證,既有利于推進船舶的誠信管理又為船舶簽證制度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思路。
    經過幾年的推廣,船舶IC卡這一電子簽證已經在越來越多的地方普及開來。雖然它符合航運信息化和海事信息化發展的需要,但是在法律層面,其地位卻未曾得到確定。此次2007版規則也將該項內容列入修訂范圍,為逐步推行這一新型管理工具掃清了法律依據上的障礙,讓一些紙質簽證單據帶來的船舶安全管理隱患無處遁形。
    除此之外,2007版規則還本著 “誰許可,誰監督”的原則,建立了船舶簽證監督檢查制度。而為了便于在具體的船舶簽證活動中分清責任、依法追究責任,新規則還明確了船舶簽證的責任。在這新修訂的八個方面中,尤其值得注意的還有新建船舶報告制度的確立。業內人士指出,1993年的規則對于新造或者經過修理的船舶疏于管理,而在2007規則中明確規定新造或者經過修理的船舶駛出或者駛入船舶修造(廠)點、港外作業點、海上作業平臺時也要申請簽證,強化了對這些船舶的管理,堵上了之前的制度漏洞。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