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熱”須高規劃嚴統籌
2007-9-27 14:2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現在,江蘇各地從上到下發展港口的愿望十分強烈。但是必須以法律形式將高起點的規劃統籌、理性科學的發展思路確定下來”。26日,審議《江蘇省港口管理條例草案》的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們提出上述意見。
高起點、適度超前編制港口規劃
王時中等委員說,港口的科學規劃、規劃穩定性非常重要。目前,我省一些港口規劃滯后,缺乏前瞻性,特別是在布局上缺少統一有序的規劃,各市縣自行建設,各自為政,多頭開發、深水淺用、亂占亂用港口岸線現象比較突出。建議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的基礎上,按照高起點、適度超前的原則,科學編制港口規劃,加快構建我省現代化港口體系;并注意科學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禁止亂占亂用、浪費港口岸線資源;統籌港口規劃區域的港口物流、倉儲、臨港工業以及港口集疏運體系布局,增強港口的輻射能力。
與服務業相統籌,改變“有港無船”現象
“發展良好的港口應該是‘千帆競發’,但是目前不少港口‘有港無船’。”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湛說,全省港口碼頭不少,但合理利用協調不夠,綜合利用率低,造成資源浪費。要統籌全省港口資源、統籌港口與全省大交通格局、統籌港口與配套服務體系,否則會導致惡性、盲目、無序發展等嚴重后果。
借鑒國際“地主港”投資建設管理模式
周桂根委員說,目前我省港口多頭開發,港口資源利用形不成規模,尤其是貨主碼頭,港口岸線占用長、實際利用率低的情況非常普遍。建議借鑒國際大港建設“地主港”的模式,即政府委托有能力的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建設港區,建成的港區予以出租,收取的租金用于港口滾動發展。可在條例草案“港口建設”一章中增加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特許經營機構成片開發建設公用港區。建成的港區采用出租方式,將港口碼頭租給國內外港口經營企業、船務公司經營,實行產權和經營權分離。特許經營機構收取租金應當用于港口的持續發展。”
本報實習生 莫崇毅 本報記者 吳劍飛 王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