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祖遠指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由被動應對轉向主動防范
2007-9-22 10:4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9月20日,交通部副部長徐祖遠在全國海事工作會議上強調,按照國務院、交通部黨組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海事系統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努力實現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由被動應對向主動防范轉變,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多發的勢頭。
今年以來,按照國務院和國務院安委會的部署,各地交通、海事部門扎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通過排查,進一步掌握了水上交通安全的總體狀況,一大批隱患得到及時整治,安全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同時督察中也發現不少地方安全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重點區域還存在隱患,安全管理責任制不夠健全、水上安全工作規范化程度不夠、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比較突出,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對此,徐祖遠指出,“十一”黃金周臨近,黨的十七大即將召開,海事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戒備,再接再厲,結合隱患排查發現問題的整改,總結經驗教訓,強化措施落實,努力實現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由被動應對向主動防范的轉變,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多發的勢頭。
就當前水上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徐祖遠強調了五個方面:
一要切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既要完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夯實安全基礎條件,更要杜絕“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問題,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要本著有責必負、失責必究的原則,在事故責任追究上加大力度。不僅要明確主體責任,還要明確監管責任;不僅要明確領導責任,還要明確具體部門責任;不僅要明確整體責任,還要明確具體責任。
二要營造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一方面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集中各方力量共同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開展“行政執法一面旗”建設的要求,加強自身建設,運用好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堅決取締非法運輸現象,大幅度減少違章現象,遏制水上交通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要做到執法隊伍精干、執法行為規范、執法監督到位、執法手段先進、執法模式便民、執法效果文明。
三要突出解決危害水上交通安全的不穩定因素。要加強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分析、研究,進一步落實監管措施。作為主管機關,海事機構應在工作方法上強調有效監管,增加航運企業的違規成本,使企業意識到沒有安全就沒有利益,迫使低標準和低質量船舶、素質水平差的船員退出航運市場,以降低船舶滯留率、行政處罰率和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率。
四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堅持從源頭抓起,堅決整改排查出的每一個事故隱患,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和期限,做到整改不留死角。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的規范化建設,抓緊建立隱患分級分類標準體系,健全風險隱患監測網絡,探索建立企業自查、行業互查、政府部門督察、群眾積極參與的監督檢查機制。
五要加強宣傳工作。從行政能力建設的角度來講,更要重視宣傳工作。各單位的主要領導要把宣傳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尤其要做好突發事件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