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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物流怎一個亂字了得

2007-9-11 10:5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兩年前,“成都托運王”川運運輸連鎖有限公司老板劉元寶攜上千商家的2000萬元巨額貨款潛逃,旗下遍布全川的57個門店也隨之關閉,引發省內托運業務一場信任恐慌。到今天,看似平靜的物流市場上仍然暗潮洶涌,物流合同糾紛平均以每年40%的速度遞增。完全利用陌生人之間“信任”建立的關系什么時候會突然瓦解,造成比川運運輸更嚴重的恐慌?
  ■記者調查
  操作混亂 貨主利益很難得到保障
  體驗時間:2007年9月5日上午體驗地點:川陜貨運交易市場上午9時,川陜停車場內早已人頭攢動,列成一排的貨運部外都掛著小黑板,并由工作人員及時更新自家貨運部的貨物信息,每家的黑板前都有司機駐足,他們夾雜著天南地北的各種口音交談。
  現象一:物流公司只是貨運“中介”
  記者以貨主身份來到成都市誠運物流有限公司,表示要運送1—2噸木地板到達州。該公司負責人稱,“貨物太少,需要等待公司里到達州的車輛,搭送過去。”記者隨后又來到成都領鋒貨物運輸公司。“你最好留個電話,我們提前聯系司機來裝貨。”記者表示,不放心外面的司機負責運輸。該負責人卻不以為然,“我們都只是中介,周圍所有公司都是找外面的司機負責運輸,很多年都這樣,不會有問題。”
  來自西安的個體貨運司機李先生向記者證實,附近的物流公司基本上都是找他們運貨,每天出入停車場的幾千輛貨車都不是它們的專屬車隊,“個體貨運司機才是物流貨運的主力。”
  現象二:物流公司一再模糊責任
  由于個體貨運司機是貨運的主力,物流公司和司機之間實際上形成了委托或者合同轉包的關系,他們之間的這些關系是貨主不能完全知曉的,這無疑給了物流公司更多模糊或推卸自身責任的機會。
  “接貨時,如果貨物被弄壞了,你找司機照價賠償就完了嘛。”成都領鋒貨物運輸公司的負責人表示,貨物出現了損壞,貨主可以直接找司機進行賠償,不會遭受損失。“我們和物流公司簽訂了合同,出了問題當然找公司,怎么去找司機呢?”該負責人稱,他們和司機之間也簽訂了合同,一旦貨物丟失,公司將負責賠償;如果貨物損壞,貨主在接貨時直接找司機賠償即可。該負責人一再強調,他們只是中介,只是擔保人,貨物上車后出的問題,理所當然應去找司機負責。
  現象三:不主動提醒“保價”“保險”
  托運貨物,貨主最關心的當然是貨物的安全問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對于“小額度”(按當地物流公司的說法,價值10萬以下的貨物都算“小額度”貨品)多數物流公司都缺乏正規有效的貨物安全、賠償協議,對于貨物丟失、損壞等情形的賠償事宜,都沒有明確的說法,甚至不會主動提醒客戶“保價”、“保險”。
  “我需不需要買保險或者申請保價?”面對記者的問題,四川相和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稱,他們的運輸業務不會出現損毀丟失的問題,“辦理業務完全不用搞太復雜,直接填寫托運單就可以了。”記者表示,旁邊一家物流公司還主動要求貨主購買運輸保險、費用為貨物價值的0.1%時,該負責人表示,貨主可以申請保價服務項目,“你實在不放心就保價嘛,按貨物價值的0.4%算。”
  對于貨物的保險問題,成都市鑫金貨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說,沒有保價保險的必要。她聲稱,按照“國家對保險的有關規定”,她們只能給10萬元以上的貨品賣保險,兩三萬元的貨品不夠“格”。
  ■解決辦法
  立法約束,遠比盲目信任有效
  “物流公司和司機可能是陌生人,因為一個偶然的貨物信息把兩者拉到了一起。”成都北方物流公司副總經理胡志剛表示,雖然物流公司與司機之間簽訂了合同,司機也拿了駕駛證、身份證作抵押,如果司機安心騙貨,證件都是可以造假的。“風險,不言而喻,到目前為止,物流行業還完全是建立在三方信任的基礎上來運行,如果一方存心騙貨是很容易的事情。”
  代理過多起物流糾紛案件的衡平律師事務所方燦律師對這個行業有很多看法。“小單貨物流轉是個很大的問題,雙方就憑一張只有五六條規定的簡單格式合同進行交易,合同上的條款粗略,只涉及主要內容,最容易發生糾紛的條款完全沒有。”方燦說,托運方很難拿著這種格式合同主張權利,容易輸官司。
  方燦認為,“轉包”行為其實是違反托運合同的違約行為。雙方在簽訂托運合同時,并沒有說可以外包,承運的物流公司沒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外包屬于違約。由于缺乏相關配套的的法律法規對行業進行規范約束,一旦出了問題,也只能訴訟到法院解決。除了依靠《合同法》之外,與物流行業相關的現行法律并不好找,胡志剛和方燦都表示:要解決這個行業的問題,除了立法約束,別無他法。
  ■個案
  貨物丟失僅賠償原價值的1/30
  2007年7月18日,老陳在“快易通”物流運輸公司的新西南食品城營業點辦理托運業務,以20元的價格將該公司生產的3件油彩漆發給貴州的客戶。8月18日中午,正在陪客戶吃飯的老陳突然接到貴州方面的電話,3件樣品至今都沒有收到。老陳急忙趕到“快易通”營業點。經過詢問、查找,“快易通”的工作人員很干脆地說,貨物已經找不到了,讓他到“快易通”總公司去看看。去了五六次,陳先生發現,總公司連自己當時的出貨記錄都查不到了。
  大型物流公司竟然連客戶的出貨記錄都找不到?該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員向老陳解釋,可能是登記環節出了問題,貨物在哪里沒人知道。賠償,由此擺上了桌面。由于老陳的貨物沒有保價,根據行規,物流公司只賠償運費的3—5倍,即最高可以賠償100元。老陳說,他托運的貨物價值3100元,貨物丟失是運輸方物流公司的責任,只賠100元,完全沒有道理。
  8月24日,經過多次協商,老陳終于拿到了物流公司的賠償金,考慮老陳是公司的老客戶,物流公司給出了800元的“高價”賠償。
  ■數據
  物流糾紛每年遞增40%
  記者調查發現,在成都的物流市場,像陳先生這樣的物流糾紛并不少見,甚至還有大宗貨物被司機“拉飛”、物流老板卷款私逃。
  作為西南地區傳統的倉儲、運輸基地的成華區,在其區內注冊的物流企業已經占到了成都物流企業總量的1/3。近三年來,成華區法院受理的物流糾紛有100多件,其中公路運輸合同糾紛多達83%,成華區專門對這類案件進行了統計。“物流合同糾紛呈逐年上升態勢,平均以每年40%的速度遞增,公路運輸環節產生的糾紛又占了物流糾紛的絕大多數。”成華區法院民商事審判庭副庭長楊驥負責成華區法院的物流合同糾紛案件。
  該區法院分析發現:公路運輸糾紛近七成是因為貨物運輸途中發生貨損導致,而貨損的原因包括:發生車禍;駕駛員將貨物轉移、藏匿;因盜竊發生貨物丟失,因包裝。保管不善導致貨物損壞、丟失等,其中,前兩個原因分別占貨損糾紛的64.9%和10.7%。
  ■焦點
  司機成了“關鍵先生”
  據不完全統計,至2006年底,成都市經過合法登記的物流企業突破2000家,沒有經過合法登記的各類貨運部多達幾千家,去年,成都物流市場的貨運吞吐量超過6000萬噸。川陜公路旁的川陜貨運交易市場是成都最具規模的公路配載交易中心,成都北方物流公司副總經理胡志剛告訴記者,其所在的市場,真正有自己車隊的物流公司不到兩成,就算有,拉的也是長期的大單客戶,市場上的零活基本都是轉包給個體司機。
  “到目前為止,物流行業還比較亂,不僅是成都,全國都是這樣。”成都市物流協會行政事務部部長趙女士表示,多數物流公司沒有專門的車隊,都是通過轉包給個體司機完成承運。“現在還沒有物流行業規范來約束物流公司行為,一轉包,很多問題就接踵而來。”
  成都市物流協會正在展開對整個行業的調研,《成都市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管理標準》已經在醞釀之中,進駐物流市場的行業門檻將提高,站場將對進駐企業的資質、實力承擔審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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