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公路條例》正式施行
2007-9-1 12:5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今天起正式施行的《蘇州市公路條例》規定,蘇州市新建、改建、擴建公路竣工后5年內,或者大修的公路竣工3年內不得開挖。公路亂開“拉鏈”的歷史由此結束。據了解,該條例是在7月份召開的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獲得批準的,是本月江蘇省開始執行的唯一一部地方新法規。 該條例規定,今后蘇州市規劃和新建村鎮、開發區、廠礦、學校、集貿場所、住宅區等建筑群,其外緣與公路用地界外最小的間距:國道、省道不少于200米;縣道不少于100米;鄉道、村道不少于50米,并應當避免在公路兩側對應進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保障公路運行安全與暢通。
同時,蘇州市對公路亂開“鏈路”做出了嚴格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公路竣工后5年內或者大修的公路竣工3年內不得挖掘。因特殊情況確需挖掘的,應當經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須征得公安機關同意。經許可占用、挖掘公路的,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施工路段現場管理方案,設置施工標志和安全設施。占用、挖掘公路期滿,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理場地。(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