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權益轉讓辦法出臺在即
2007-8-21 16:5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距離交通部審批通過《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過去了兩個月,該《辦法》即將出臺的消息悄悄流傳開來。業內人士預測,新《辦法》將很快出臺,這將對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外延式發展起到促進作用。 新辦法有望兩個月內出臺
種種跡象顯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有望很快出臺。交通部、財政部等有關單位均稱因不便透露謝絕采訪,不過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審批順利,《辦法》將在近期出臺,并做出了2個月內出臺的預測。
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辦法》需由交通部、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交通部在5月23日公開表態,“近期將聯合發改委、財政部下發《辦法》,并在6月15日的部務會議上審議并原則通過《辦法》”。據消息稱,交通部部委會審批通過后,已經上交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并在審批過程中,最后將由交通部會同發改委、財政部聯合下發《辦法》。
中信證券分析師于軍也認為審批時間不會很長,他表示,自從2004年11月開始執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已提出要制定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近兩年時間過去了,相關轉讓辦法還沒有出臺。此外,交通部在2006年年底暫停了收費公路權益轉讓,時間也過去了大半年,而常規上不會超過一年,因此,預計新《辦法》近兩個月出臺的概率很大。
外延式發展值得期待
據悉,新辦法將對《管理條例》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中的一些內容以及細節問題進行較詳細的規定,如轉讓標的、轉讓程序、轉讓審批等細節。于軍認為,新《辦法》的基調應為允許公路收費權在新《辦法》指導下轉讓,并對上市公司外延式發展起促進作用。
在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外延式規模擴張中,絕大多數沿用收購營運成熟公路的擴張模式。于軍認為,從近幾年的運作來看,這一模式實際效果較好,對增厚公司業績和加強成長性具有重要作用。在股改過程中,一些公路公司的大股東都承諾在未來支持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收購其持有的優質路產,為這些高速公路公司未來的發展增添了空間和動力,其中以山東高速(600350)、福建高速(600033)等資產注入計劃最為明確。不過大多公路注入計劃因2006年底交通部出臺的暫停轉讓規定而擱淺,新辦法的出臺將促進這些公司的外延式發展。
福建高速大股東曾承諾在2007年12月31日前把羅寧高速公路注入公司。福建高速的有關人士曾透露,在此后的幾個月內,公司已開始著手準備相關工作如土地評估、車流量預測等等,不過由于羅寧高速屬于政府收費還貸公路,因此,有關羅寧高速公路資產注入工作在2006年底交通部通知出臺后暫停,并在等待新辦法的出臺。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辦法》的出臺有可能為這些公路公司的收購計劃帶來不確定性,收購中也存在一定政策風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速公路公司高管表示,從《辦法》征詢意見的情況來看,新辦法更傾向于廉政、公平的管理,也許會使收費公路權益轉讓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