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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告:76%高級公路項目建設涉及資金違規

2007-7-3 16:1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要想富,先修路”、“工程一響,黃金萬兩”——兩句表達意義大相徑庭的民間俗語,在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公告中卻怎樣也無法被分開。

    昨天,審計署發布2007年第2號審計公告,34個高等級公路建設項目在利國利民的同時,也大量摻雜著擠占、挪用、截留、浪費等令人觸目驚心的字眼。兩年時間,這些“五縱七橫”國道主干線上的“暗坑”、“陷阱”、“碎石”,紛紛暴露在審計透視下。

    要想富、先修路

    審計署昨天發布今年第2號審計公告顯示,此次審計的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時期開工建設的,均屬于“五縱七橫”國道主干線重要路段或區域干線公路,建設總里程532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184公里),概算總投資1662億元,分別占“十五”時期我國高等級公路建設里程和概算投資的17%和16%,其中24個項目分布在中西部地區。

    審計結果表明,審計的34個公路項目普遍實行了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管理和資金管理逐步加強,工程質量總體較好,其中7個項目被評為優良工程。此外,34個項目中已有28個項目按期或提前建成通車,通車里程達3678公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初步顯現。首先是交通運輸能力顯著提高。如京珠公路新鄉至鄭州段的建成,不僅連通了安陽至新鄉和鄭州至許昌兩條高速公路,有效緩解了老黃河橋及107國道的交通壓力,而且通車第二年日均交通量就達1.45萬輛。其次是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發展。如四川省廣安至南充公路建成后,把成都、重慶、川中、川東連成一線,進一步發揮了成渝兩地的輻射作用,帶動了沿線經濟發展。湖南省湘潭至邵陽高速公路通車后,區間通行時間大幅縮短,2004年韶山等旅游景區的游客人數和收入比2002年增長30%。

    與審計署2000年對部分重點公路項目的審計情況相比,近年來公路項目建設中的違規集資、拖欠工程款問題已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也明顯減少。但仍有一些項目在建設管理、土地征用和投資效益等方面還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

    勘察設計失誤等造成32億損失

    工程建設的前期勘察,工程設計都是極其重要的環節。假若地質條件與工程不相匹配,小則會增加投資造成浪費,重則出現嚴重的工程質量事故。在此次審計中,因勘察設計失誤、盲目趕工期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和增加投資高達32.47億元。

    其中有16個項目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損失浪費和增加投資27.18億元。如貴州省一家設計單位的部分領導收受賄賂296萬元后,將遵義至崇溪河高速公路的地質勘察工作違規分包給10家單位;因部分勘察人員不具備勘察資質,造成勘察結果與實際地質狀況嚴重不符,使工程增加投資和損失浪費共7.2億元。

    有10個項目由于建設單位審核不嚴,導致多計工程款5.29億元,占合同價款的9%。如武漢市繞城高速公路東北段工程建設單位少數人員和監理人員在收受、索取施工單位賄賂300多萬元后,縱容甚至“幫助”施工單位虛報工程量、違規提高項目單價、違反合同規定多付工程款等,套取建設資金2400多萬元。

    逾3/4項目涉及資金違規

    工程一響,黃金萬兩!由于工程建設需要大量的鋼筋、水泥等原材料,一般涉及資金金額都較大,動輒上億元。尤其是此次審計的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均屬于“五縱七橫”國道主干線重要路段或區域干線公路,概算總投資更是高達1662億元。巨額的資金,加上工程建設環節復雜,相關部門的資金違規現象很是嚴重。34個項目中有26個項目涉及資金違規,達到總數的逾3/4。

    在資金違規的26個項目中,所涉及的交通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擠占挪用或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21.58億元。  

    其中,湖南、廣西等6個省(區)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下屬單位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1.96億元。如,2000年至2005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廳機關事務中心下屬的碎石場,在向呼和浩特至老爺廟高速公路提供的石料中,以虛列成本等方式套取建設資金1279萬元,其中70%上交自治區交通廳(至審計時已有413萬元用于招待和發放補貼等),30%給了項目建設單位。

    另外,吉林、陜西等省(區)26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擠占挪用建設資金19.62億元。例如,至2004年底,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級公路建設單位挪用建設資金9608萬元,用于其他公路及市政工程建設等,并將市政工程建設投資費用等7226萬元擠入該高等級公路項目成本。

    一半以上項目不嚴格招投標

    工程建設的復雜程序中,招投標環節管理混亂是最容易引發經濟問題的環節。在此次審計中,盡管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都實行了招投標制度,但有多達20個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違規率高達55.5%。

    有些項目涉嫌有幕后交易,個別項目還存在商業賄賂。

    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和施工單位違規轉分包是招投標環節違規的重要方式。在此次審計中,這兩種手段的涉及金額占到了抽查項目合同總金額的36%。其中,建設單位違規直接發包和指定分包工程17.96億元,施工單位違規轉分包工程72.39億元。施工單位違規收取分包單位的管理費,甚至把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甚至個體包工頭,嚴重損害了工程質量。

    地方領導濫用職權,插手工程招投標謀取私利,也是招投標環節的常見問題。如青島市交通局原局長等人在黑龍江省同江至海南省三亞高速公路青島段建設過程中,將部分工程項目指定一名臨時工假冒和借用其他公司名義承包,并按高價結算,造成公路建設資金損失1300多萬元。

    部分項目中還存在投標和評標的幕后交易。有一些單位和個人,以“中介服務”為幌子,采取各種手段“幫助”施工單位中標。

    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16.39億

    此次審計的34個項目均是高等級公路項目,會征用大量的土地。為了保證被征土地農民的利益,國家規定應給予他們相應的補償。但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及項目建設單位違規征地,截留、挪用和長期拖欠農民征地補償款,損害農民利益。

    34個被審計項目中,有15個項目未經審批占用土地或違規多征土地10.29萬畝,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或未按規定復墾1370多畝。貴州省遵義至崇溪河高速公路批準用地1.04萬畝,實際征地1.77萬畝。四川省廣安至南充高速公路項目至審計時尚有263畝土地未復墾。

    另外,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14省(區)共21個項目應支付給農民征地補償費51.7億元,其中16.39億元被當地政府及征地拆遷部門截留挪用、長期拖欠或扣減。如武漢繞城高速公路東北段工程征地1.03萬畝,其補償標準應為每畝1.89萬元,但實際僅按每畝4800元補償給農民,共少補償了1.45億元。

    此外,四川省大竹縣至鄰水縣邱家河和廣安至南充兩個高速公路項目的征地補償款,被當地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挪用1.95億元,占補償款的46%,主要用于市政工程、開發區建設和政府部門經費支出等。

    14個項目難以按期還貸

    公路建設要花費大量資金,投資當然要考慮經濟回報。甚至有的高速公路建設費用幾乎全部為銀行貸款,公路建設投入使用之后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必須做好科學準確的計算。但是,被審計的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中,仍有不少達不到預期經濟效益。

    截至2005年底,此次審計竣工通車一年以上的20個項目中,有14個項目實際車流量只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預測值的60%,在規定的償債期內很難還清貸款。例如哈爾濱繞城高速公路西段項目。該路段自2004年9月通車以來,日均車流量為1761輛,僅為可行性研究報告預測值的13.8%,年收入扣除運營和維護費用后,僅夠償還一個季度的貸款利息。2004年8月竣工通車的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級公路,92%的建設資金是銀行貸款,按年利率5%測算,每年應付利息1.5億元;該項目2005年通行費收入6500多萬元,日均車流量、年收費收入都僅為可行性研究報告預測值的35%。

    此外,甘肅省國道212線蘭州至臨洮高速公路2004年通車以來的通行費收入不到同期應支付貸款利息的40%。陜西省戶縣至勉縣高速公路已到位資金中,除車購稅等中央財政資金11.5億元外,其余30億元都是銀行貸款,省交通部門承諾用于項目建設的37.7億元資本金分文未到,預計項目建成后,將比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還本付息額增加67.6億元。

    我國高速公路建設投融資體制已經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投資主體單一、資金渠道惟一,發展到投資主體多元化,項目業主多層化,籌資方式多樣化。但是,現在有的地方政府只追求速度,對長期的經濟效益重視不夠。在被審計的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中,有不少項目達不到預期的經濟效益,導致難以償還貸款。

    公路建設管理體制尚未理順

    審計署對被審計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做了分析。

    建設管理體制尚未理順是一個重要原因。目前不少公路項目的建設、籌資和還貸主要依賴政府,客觀上加快了公路建設,但也有少數地方政府過度超前建設高速公路,大大超出當地財政承受能力。再有,一些主管部門在項目建設中既是決策者,又是管理者和建設者,項目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極易產生權錢交易、非法謀取部門和小團體利益等問題。

    責任追究機制未落實到位也造成違規問題屢禁不止。一些地方政府及項目建設單位重公路項目建成數量和速度,輕項目管理和群眾利益,對歷次檢查發現的問題不及時糾正、不依法追究責任,助長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非法轉分包、違規征地和拖欠補償款等違法違規問題發生且屢禁不止。

    此外,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爭取立項,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高估車流量,夸大預期效益,而公路建成后車流量達不到預測值,導致公路資產利用率低下;一些地方超出本地財力可能建設公路項目,建設中資本金到位率低,不得不大幅增加銀行貸款,致使建成后經營收入難以償還貸款本息。

    8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此次審計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審計署還依法向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移送違法違紀案件34起,移交交通主管部門查處16起,已有8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審計署提出了審計意見,已建議交通部和有關地方政府及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并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高等級公路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速度應當加快,地方各級的交通主管部門也應轉變自身角色,加快職能轉變。

    交通部已經下發文件要求各地有關交通主管部門盡快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同時,針對招投標、建設市場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修訂了《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辦法》、《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等規范,督促各有關建設單位認真落實交通部《關于在公路建設中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若干意見》,加強對征地拆遷補償費使用的監管。

    交通部專門針對審計意見提出了整改措施。逐步完善行業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加快公路投資體制改革,強化行業監管和行業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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