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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口須加施“CIO”標志

2007-7-23 13:4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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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出口食品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公告》,要求自2007年9月1日起,對所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合格的食品加施檢驗檢疫標志。中山檢驗檢疫局提醒食品出口企業應未雨綢繆,積極應對。   據了解,我市出口的食品種類繁多,有水產品、蔬菜、調味品、飲料、糧食制品、肉制品、面糖制品、水產類罐頭、干果雜貨等,主要出口地集中在港澳、東南亞、歐美和非洲。近幾年,我市出口食品量保持18%的年平均增長率。據統計,今年上半年經中山檢驗檢疫局受理報檢出口的食品有5000多批,出口貨值8000多萬美元。
  由于食品安全問題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為維護我國食品在國際上的聲譽,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出口食品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公告》,要求自2007年9月1日起,對所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合格的食品加施檢驗檢疫標志,實施范圍包括我國現有的絕大多數出口食品品種。也就是說,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在銷售包裝上須加施“CIQ”標志否則一律不準出口。
  對于運輸包裝,該公告也明確指出,運輸包裝上必須注明生產企業名稱、衛生注冊登記號、產品品名、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并加貼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印制的激光防偽檢驗檢疫標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在出具的證單中注明上述信息,以確保貨證相符,便于追溯。如果運輸包裝為筐、麻袋等無法加施的不要求加施,散裝食品也不要求加施。 
  為幫助我市企業應對該規定,中山檢驗檢疫局已向各相關食品出口企業發出了《關于上報產品包裝信息的通知》,要求企業如實填寫“出口食品包裝信息表”,同時開展出口食品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調研工作,探討科學合理的操作方式,確保出口食品順利快速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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