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9日發布的《關于突破性做好市場主體準入工作促進市場主體又好又快發展的決定》,從降低準入門檻、簡化準入程序、縮短準入時限、下放準入權限、改進準入服務、提高準入效能六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和規定。
決定放寬了企業集團登記條件,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原來的3000萬元降為1000萬元,子公司由至少5家降為至少3家,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原來的5000萬元降為3000萬元。先進制造企業、農業產業化企業、科技型企業、現代物流企業、文化企業、旅游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核心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母子公司合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降為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