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每月每噸由現行160元調整為200元
貨運運價每噸上調3分錢
自治區人民政府6月15日決定,自7月1日起調整公路養路費標準:由現行的每月每噸160元提高到每月每噸200元,公路貨運運價隨之相應每噸每公里上調3分錢。
客運出租不作調整
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交通廳了解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燃油稅正式實施前切實加強和規范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區養路費征收標準偏低的具體實際,在交通廳、財政廳、發改委進行充分論證后,自治區人民政府做出上述決定。
公路養路費調整后,將統一按費額方式征收,標準由現行的每月每噸160元提高到每月每噸200元。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和旅游車輛仍按現有固定費額計征,此次不作調整;拖拉機、機動三輪、摩托車養路費,按自治區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有關決定辦理,不在此次調整范圍。養路費標準調整后,新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公路養護和建設。
新標準可異地補繳
對于實行年初一次性繳清全年規費享受優惠的車輛,優惠政策執行到年底;對簽訂繳費合同,實行按月、按季、按半年繳費的車輛,從7月1日起先調整新標準后再執行。新標準執行后,車主如不能及時在車籍所在地繳費,可在全疆異地就近征稽單位補繳,補繳差額不按漏費車輛對待,不收滯納金,不予處罰。欠費車輛以2007年7月1日為界,7月1日以前形成的欠費部分,依照原標準補征,7月1日以后形成的欠費部分,按照新標準補征。客運出租車、旅游客運車征費標準暫不調整。
貨運價上調3分錢
自治區交通規費征收稽查局局長張銘山說,調價后,為考慮貨運司機的承受能力,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全區貨運車輛運價將由現行的0.32元/噸·公里上調為0.35元/噸·公里。據介紹,本次養路費調整是自1994年來的第二次上調,新疆公路養路費標準居全國倒數第三,僅次于西藏、內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