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的統計數字顯示,今年第1季度泛珠三角區域內地 9省區(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進出口總額1574.7億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長23.3%,占全國進出口總額的34.4%。
自2005年2月經海關總署批準、廣東分署向社會公布《海關積極參與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10項措施》以來,泛珠三角區域內地海關按照海關總署統一部署,在廣東分署牽頭協調下,遵循積極參與、合作共贏的原則,依托關長聯席例會制度、聯絡員制度及情況通報制度“三大合作平臺”,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打造海、陸、空便捷通關通道,認真落實“CEPA”,促進泛珠內地9省區與港澳之間的經貿合作,推進貿易便利化。區域海關合作呈現以下幾大亮點,包括:內地與港澳海關合作取得新進展,通關貿易便利化程度不斷提高。自2005年1月1日內地與香港海關正式啟用統一的陸路汽車載貨清單后,內地與澳門海關統一互認單證也已于2006年底形成雛形,車輛通過海關通道時間由原來2-3分鐘縮短為5秒鐘以內。
來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關模式推廣工作順利完成,水運物流通關全面提速。來往港澳小型船舶是連接內地與港澳的重要運輸工具,泛珠三角區域內地9。▍^)與港澳地區之間現有貨運航線130條,其通關速度的快慢直接影響到內地與港澳物流發展。截至2006年,來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關模式已在泛珠三角區域具有小船監管業務的海關推廣完畢,試點范圍覆蓋了廣東關區、南寧、?、福州、廈門海關共70余個碼頭,有1500多艘小型船舶安裝了船載 GPS收發信裝置,占實際運營船舶總數的90%以上。大多數信譽良好的來往粵港澳小型船舶可以直航通過大鏟海關中途監管站而不需停航待檢,航運時間大幅縮短。
“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方式逐步推廣,泛珠三角區域快速通關網絡已基本建立。根據海關總署的統一部署,泛珠三角區域內地海關在空港、海運和陸路的“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方式均已試點運行,實現了以區域內輻射力強的口岸為樞紐促進物流發展,促進進出口貨物跨省區快速流轉,經內地與港澳地區的貨物進出口轉運物流得到有效提速。
水運轉關監管模式更趨嚴密,極大促進了水運物流的發展。水運轉關業務改革深入開展,深圳海關與黃埔、廣州、拱北、湛江、江門、南寧等6個關區簽訂《水路轉關貨物海關監管聯系配合辦法》并在部分港口開展了業務,有效促進了區域水運物流的規范發展,促進了內地進出口貨物經香港、澳門中轉業務的發展。
海鐵聯運改革進一步完善,內陸省區出海通道更趨暢通。深圳至成都、南昌、長沙,廈門至汕頭等鐵路快速轉關通道不斷得到完善,廣州、黃埔、海口海關至內陸海關的轉關快速通道部分已開始運作。2006年,僅深圳海關即辦理海鐵聯運貨物2000余票,其中絕大部分為進口轉關貨物。貫通泛珠三角區域內地9省區的鐵路運輸與包括港澳地區在內的沿海水運物流通道實現順暢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