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流通體制的重大改革“浮出水面”:國務院正式批準建設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5月10日,國務院正式批準在山西太原建設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并同意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工商注冊冠以“中國”字樣。這是改革開放29年來,我省煤炭運銷體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去年國務院在我省實行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政策的重大戰略舉措,也是中國煤炭市場建設邁出的重要一步。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建立,是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具體體現。2005年,國務院就明確提出:“加快建立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為主體,以區域市場為補充,以網絡技術為平臺,有利于政府宏觀調控,市場主體自由交易的現代化煤炭交易體系”。黨中央、國務院始終十分關心山西煤炭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山西是產煤大省,多年來,山西煤炭產量約占全國煤炭產量的25%左右,調出量占全國省際間凈調出量的55%以上,但作為產煤大省的山西卻長期沒有一個國家級的煤炭交易市場,加快煤炭流通體制改革步伐,山西的資源優勢需很好地轉化為經濟優勢。近兩年來,經過省委、省政府的不懈努力,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終于獲得了國家發改委的正式批準。
早在1993年,在國家有關部委支持下,我省組建了太原煤炭交易市場,主要從事公路出省煤、省內用煤等交易。目前,年煤炭交易量已達到2億噸,是國內交易量最大的煤炭交易市常多年來,太原煤炭交易市場在省內建設了13個地域性分市場,并依托遍布全省的煤炭銷售物流企業,組建了一批服務煤炭交易的質檢、信息、金融、法律、咨詢機構,形成了遍及省內外的煤炭倉儲、發運、銷售網絡。
2006年年底,省政府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將太原煤炭交易市場建設成為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請示》,國務院辦公廳批轉國家發改委商有關部門研究辦理。經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在充分調研和專家論證意見基礎上,國家發改委于今年初印發了《關于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關問題的復函》,同意我省在現有太原煤炭交易市場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煤炭交易市場改革探索,組建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作為我國統一開放的煤炭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服從和服務于國家對全國煤炭市場合理布局、功能定位和運行機制的調控和指導的產物,是與區域內盛自治區人民政府、鐵路和交通部門、大型煤炭生產和消費企業溝通協商共建共享的結果。改組重建的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將是一個國有控股、多元股份結構的獨立法人組織。山西所有的煤炭、焦炭均進入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市場)進行交易。交易中心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約束下將開展各項業務活動,并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管;是一個依托晉、陜、內蒙古煤炭資源主產地的大型煤炭交易中心;是一個擁有固定交易場所和可靠電子商務、電子銀行的交易系統,提供現貨、遠期交易等多種交易品種,采用市場交易和網上交易兩種方式,開放式運營的交易中心;是一個融煤炭(焦)交易、貨款結算、合同擔保、融資服務、運輸倉儲、物流配送、信息咨詢、會展商務等多種服務為一體,為煤炭產、運、銷、需各方面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的現代服務型企業。
重組后的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將從區域性的市場升級為國家級的煤炭交易市場中心。該中心將以改制重組后的省煤運三級物流配送體系為支撐,依托強大的現代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在初始階段將實現煤焦年交易量5億噸左右,并進一步輻射到晉、冀、內蒙古煤炭產運銷企業,煤炭交易額預計將進入世界交易市場前列。這不僅可以有效地拉動盛市、縣地方經濟的發展,增加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使山西的煤炭資源優勢真正地變為經濟優勢,而且也會進一步拉動晉、冀、內蒙古周邊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為國家能源供給安全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