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將對交通、公路等部門設置的收費站點進行清理整頓,到期的收費站要撤除,同時規定對運輸蔬菜瓜果等鮮活產品的車輛,不能隨意攔截、檢查和罰款。21日,太原市政府發文,對治理公路“三亂”作了進一步安排。
撤除以費養人收費站
太原市政府表示,交通、公路、煤運、焦炭等部門將對所設置的站點進行清理整頓,不符合規定、設置不合理的,將按規定報批后進行合并或調整;已經到期、以費養人的收費站點,將按程序報經省有關部門批準后予以撤銷。還將查處依托各類站點搭車收費行為。
全面清理減免費用車輛
對于違規減免通行費的車輛,太原市也將全面清理。對凡不符合減免規定的,將一律停止減免車輛通行費,集中收繳違規發放的各種車輛通行費減免證件,依法規范、嚴格審核通行費減免范圍,并報省政府審批。同時嚴肅查處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或以減免車輛通行費作交易條件牟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行為。
除交警外警種不得上路收費
對各個部門在公路上執法的權限,太原市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交通征費稽查機構嚴禁違規雙向攔車稽查和逢車必攔。各縣(市、區)交通部門所屬征費稽查機構不能在國道和省道上稽查征收拖拉機、農用車養路費。交通公路路政管理機構不得在公路上隨意攔車、罰款。
公安交警部門上路執法未經省政府批準,不得設立固定檢查站;除公安交警外,其他警種一律不準上路攔車收費、罰款。公安交警需要檢查機動車時,應根據道路條件和交通情況選擇安全和不妨礙車輛通行的路段進行,每次攔車不得超過三輛,堅決杜絕逢車必攔、逢車必罰和違規雙向攔車行為。對沒有明顯違章的車輛,一律不得攔截檢查和扣車扣證,不得因檢查車輛引發交通堵塞。
公安交警上路巡邏檢查,必須有兩人以上方可執法。因警力不足需協勤人員上路執勤的,必須由縣(市、區)公安交警大隊派出,由兩名正式公安交警帶隊;夜間上路巡邏必須由縣(市、區)公安交警大隊負責人帶隊。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執行特殊任務需上路檢查,須經縣級以上公安局批準。
對運輸蔬菜瓜果等鮮活產品的車輛,不得隨意攔截、檢查和罰款;違章車輛當場糾正或處罰后要立即放行,嚴重違章的糾正后可通知車輛所屬地處理,不得扣車扣證,確保“綠色通道”暢通。
林業部門經省政府批準設置的木材檢查站只能對拉運木材的車輛進行檢查。
農業部門未經省政府批準,不準隨意設置臨時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和植物檢疫檢查站。遇重大突發性動植物疫情,需設置臨時性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或植物檢疫檢查站的,必須報經省政府批準。 (徐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