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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速公路計重收費后帶來治超尷尬

2007-4-12 12:3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2006年12月9日8時,山西省高速公路開始實行貨車計重收費。所謂計重收費,是指按實際稱量的車貨總質量和行駛的里程收取通行費。其遵循的是“多用路者多交錢,少用路者少交錢”的原則,“是一種更為公平、合理、科學的收費方式”。實行貨車計重收費之始,有人認為,計重收費是治理超載超限的治本之策,在山西更具有現實意義。如今,計重收費已實行4個月,在許多人眼里,它已成為超載合法化的代名詞。

都是超載惹的禍

  “丁零零……”,3月8日凌晨2時,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驚醒了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四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賀永平,“太長高速公路(太原―長治)952公里附近,發生交通事故,請出警。”電話那端傳來指揮中心的聲音,賀永平和同事們匆匆趕到事發地。

  事故現場,兩輛同向行駛的貨車尾隨相撞,前車被后車撞進了停車帶,后車停在距離前車幾米遠的行車道上,事故車輛不同程度損壞,地上散落著碳黑。后車駕駛員已死亡,駕駛室后面臥鋪上躺著的一人受傷。經交警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與后車的嚴重超載有很大關系。該貨車核載6噸,實載竟然達到12噸,超載達100%,為交通事故埋下了隱患。

  據介紹,傷者為肇事車車主,交城人,司機石某是他雇用的。3月7日下午,兩人從孝義市某碳黑公司裝載12噸碳黑準備前往河南送貨,從一份送貨協議看,交貨時間為3月8日,雙方議定運費為3200元。兩人從太谷上太長高速,沒多久便發生交通事故。

  交警對肇事車輛進行了車輛技術司法鑒定,該車制動系統正常。司機石某為顱腦損傷致死。

  賀永平告訴記者,在高速公路上,車輛行駛速度都比較快,超載貨車在快速行駛過程中,一旦前方有異常情況,即使駕駛員能迅速反應并采取措施,但往往會因車體質量過大,而影響應急措施的有效執行,進而引發事故。另一方面,機動車的核定載重量是機動車保持良好性能的必要條件之一,長期的超載運輸必然會影響車輛的性能,從而給車輛的安全行駛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

  據了解,山西省貨車計重收費標準為:標準裝載(不超限)貨運車輛計重收費的基本費率為0.09元/噸公里,500米以上隧道收費的基本費率為0.32元/噸公里。超限裝載的貨運車輛計重收費時,車輛標準裝載部分按標準裝載貨運車輛計重收費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超過國家標準裝載的超限部分收取道路補償費,其中超限30%以下的部分暫按基本費率計收,超限30%至50%部分按基本費率的兩倍計收,超限50%以上至100%部分按基本費率的4倍計收,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收。自從我省高速公路對載貨機動車實行計重收費后,“只要交錢就能多拉”成為眾多司機的共識。一些車主及駕駛員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裝載貨物往往超過機動車核定載貨量的幾倍,有時甚至幾十倍。

  “車流量大幅增長,尤其以大型貨車數量增長居多;大型貨車超載現象出現反彈并日益嚴重;大型貨車以拉煤焦的占多數,因營運性大型貨車車主為追求高額利潤,大部分將廂式改為柵欄式貨廂,因其結構封閉不嚴加之超載,普遍存在拋灑現象;大型貨車還普遍存在安全設施不全現象,如燈光不全、無護網、無保險杠等。從今年一季度事故反映的情況來看,出現以下趨勢:大型貨車疲勞駕駛導致的各類形態的事故呈上升趨勢;大型貨車拉運煤焦拋灑導致小車追尾事故比例上升;大型貨車不按車道行駛,致使小型客車不能正常行駛,右側超車現象嚴重,引發的刮蹭、追尾事故比例呈上升趨勢;大型貨車因超載、安全設施不全導致事故發生后損壞后果加重……”一位高速交警在2007年第一季度事故分析材料中這樣寫道。

  由于拉焦車封閉不嚴,焦炭沿路拋灑,高速公路周邊一些村民不顧危險,在飛馳的車流中撿拾焦炭,而命喪車輪的慘劇頻頻在夏(夏家營)汾(汾陽)高速上演,村民上高速讓轄區高速交警防不勝防,頗為頭疼。至今,在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六大隊的院子里還扣著許多輛私上高速村民的自行車。然而,附近村民并沒有吸取血的教訓,4月2日傍晚,記者途經夏汾路時,看到幾名婦女仍然在高速上撿拾著焦炭。

  2007年一季度,山西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起數下降,死亡人數卻有所增加,在兩起超載直接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有4人死亡。由于大量的超載運輸車輛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使車輛的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現為輪胎變形爆胎,剎車失靈,轉向器輕飄抖動,鋼板彈簧折斷、半軸斷裂,給交通安全帶來極大的事故隱患。據統計,載重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載運輸引起的。

  利益鏈環環相扣

  山西省是全國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煤炭、焦炭、冶金等礦產品主要依靠公路運輸,目前全省從事道路運輸的營運載貨汽車保有量為18.4萬輛,居全國第十位,公路貨運占全省貨運量的65%左右。長期以來,山西的貨物運輸特別是煤焦運輸超載十分普遍。目前,山西營運的煤炭運輸車輛100%超載,而且超載幅度普遍達到2到3倍,有些單車載煤竟達近百噸。

  山西的治超如全國治超曾幾起幾落,也曾轟轟烈烈,但終究沒能徹底根治超載的頑疾,用司機們的話來說,反而是越治越超,超了還超。比較惡劣的是,治超導致公路腐敗,個人利益尋租。有人比喻,貨運車成了唐僧肉,誰都想從其身上揩油。

  搞了十多年長途運輸的張師傅深有體會。十多年來,他的車從“141”、“142”、“西北王”、“10輪卡”到去年5月,換成了現在的“前四后八(六軸車)”,為了滿足自己的載貨需求,他只向廠家買了個車頭,后在祁縣花11萬元訂做了一個載重120余噸的大廂,高度可以與小二樓“媲美”,看著這個“龐然大物”,一開始,連雇用的司機都心里發慌不敢上路。因為“低速路”路況不好,走一趟需要三四天時間,還得沿途“打點”。山西高速公路實行計重收費后,他決定走高速,今年正月,他又把自己的大廂換成了標準廂。即使走高速,他仍然沒有逃脫被“分食”的命運。

  4月9日,司機回來了,也帶回了一沓收費憑據。從山西介休到河北往返的低速、高速正規車輛通行費收據,就有21張,共計4300元。加油用去了4150元,“打點”煤檢人員的黑錢:榆次50元、壽陽60元;給“送車”人的“勞務費”:介休200元,壽陽200元,祁縣300元,陽泉100元;打點河北(沒有實行計重收費)高速交警:石東(地名)100元,青縣100元……明的暗的,這一趟司機共給他列出了13485元的支出,他的車貨總量是98.79噸,超限重量是49.79噸,而他車的核載量是34噸,百分之百的超載。他這一趟的運費是17052元,減去支出和養路費及司機的工資等等,張師傅幾乎沒有什么錢可賺。“如果再換一個輪胎,即使是最便宜的,也需要2000多元,這一趟就等于白跑,有時候還得賠錢。沒辦法,你不跑,別人跑呀!超載都不掙錢,不超載你說能干嗎?”張師傅無奈地說。

  在張師傅所在的平遙縣,像他這樣的養車戶還有很多,幾乎車車超載。

  國家對車輛開征的各種稅、費均以車輛的核定噸位計征。在各種稅、費固定計征的情況下,超限超載運輸便是提高運輸經濟效益的最現實、最直接的辦法。因此車主便設法提高車輛的載重能力,如加大動力、加固車架、加厚鋼板、加高車廂欄板等。而一些汽車制造商和改裝企業為打開銷路,迎合車主少繳交通規費的心理,不惜“大噸小標”,采取降低噸位標識、提供假型號、假技術參數或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等手段促銷,以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超限超載運輸的蔓延。為了應付過磅,有些車主竟然開起了“懸軸”車。

  而貨運業的經營成本,一直處于逐漸攀升狀態,尤其是近幾年來,油價上漲、通行費用、過路過橋費用等,在道路運輸業成本的構成中比重逐年上升。道路通行費用,在許多道路運輸企業已經占到了25%到30%。而運輸價格卻一路走低,造成了運輸價格與運輸成本的背離,無序的市場壓縮了每一個環節的利潤,將負擔全部轉嫁給運輸業的終端,司機和運輸企業違法超限超載運輸,把負擔又轉嫁到公路部門。

  法規“打架”引困惑

  所謂的超限運輸是指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行駛公路的行為。也就是指超過了路的技術標準,《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規定貨運車輛,按行駛證上的載質量,超過行駛證的載質量就算超載。所有超載都是違法的。超載是從行車安全角度考慮的,通常貨車和客車超載只是不符合安全要求,但并不對路面造成太大傷害。而超限則構成了對路面狀況和行車安全的雙重威脅。超載的車輛不一定超限,但超限的車輛一定都超載。

  有媒體報道,截至2003年底,超限運輸已造成山西省出現危橋254座,省干線公路損失達13.8億元,縣鄉公路損失達11億元。

  超限運輸造成公路大修周期縮短。2004年,全國開始集中治超,提出的口號即為“保護路橋,關愛生命”。

  為有效遏制超限超載,2005年,我省著手啟動計重收費工作。2006年12月9日8時,山西省高速公路開始實行貨車計重收費。目前,全國已有江蘇、山東、安徽、湖北、四川、青海、河南等省實行了這一舉措。那一刻起,設在省高速公路入口處的超限檢測點全部停止工作,貨車只需在出口接受稱重檢測。隨之帶來一個問題:高速公路上的超限超載現象是否會泛濫?山西省交通廳相關人士表示,計重收費是公路收費的一種發展趨勢。遵循的是“多用路者多交錢,少用路者少交錢”的原則,是一種更為公平、合理、科學的收費方式。有人認為,計重收費是治理超載超限的治本之策,在山西省具有更現實的意義。

  總投資約30億元的太舊高速公路作為我省省會太原通達京、津、冀、魯的重要貨運通道,于1996年6月建成通車。據了解,從2000年到2003年,太舊路的車流量平均每年增加16%,在集中治超前,由于超限運輸車輛造成的路面推移、擁包、沉陷、翻漿等病害的大面積出現,已嚴重影響行車,太舊路不得不提前進入大修期,2004年至2006年,太舊公司在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用3年時間,投入5.5億元對路面進行了大修。計重收費實施后,太舊路車流量陡增。今年一季度的通行量比往年同期增長了53.43%;通行費收入同比增長了183.60%。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超過行車證上的核載量,即為超載,按實際情況可處以300至2000元的罰款,按照《公路法》,路政也有權對超限車輛進行處罰。由于超限部分司機已向國家交納了道路補償費,治超中出現的政策、法規“打架”現象令交警和路政部門對計重收費后還能否對超載違法進行處罰很是困惑。

  計重收費結束了幾十年如一日不分車型收取通行費的歷史,空車行駛的通行費比過去便宜了許多,大部分人認為其好處顯而易見。但也有部分人對其能否遏制超限超載、會不會讓超限超載合法化提出了懷疑。而現在大量的超載車駛入高速公路已是不爭的事實。

  目前,相關單位也開始意識到計重收費后出現的新問題,正著手研究這一課題。

  據了解,全省干線公路也將在年內陸續實行計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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