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區域商貿物流中心建設發展,在促進城鄉經濟發展中發揮巨大的作用,他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應盡快明確產業界定原則和依據,并根據各地區域商貿物流中心建設發展的實踐活動,特別是針對建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從稅收、用地、融資等方面,統一制定產業發展政策;國家信貸政策應區別區域商貿物流項目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從政策上予以支持,同時開辟新的業務種類;按照區域商貿物流中心的實際,制定相應的稅收政策,將商貿物流中心在提供展示、商務辦公、停車場等基礎設施等相關服務過程中取得的回報界定為一般性勞務服務收入,區別于房地產租金收入,不計征12%的房產稅;對區域商貿物流中心在培育過程中開展大量的廣告宣傳和提供免費配送等造市活動,以及市場形成過程中的保安、保潔、維護等服務列入稅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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