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報檢、后報關,海南口岸將實行“直通放行”
2007-3-21 12:3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昨天從海南檢驗檢疫局獲悉,根據我國檢驗檢疫查驗放行機制將實行的重大改革措施,海南口岸將實施“直通放行制度”。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近期將啟動查驗放行機制改革,新的查驗放行機制以企業誠信管理和貨物風險分析為基礎,以信息化和電子監管為手段,以“先報檢、后報關”為原則,創立進出口貨物直通放行新制度。
在新的直通放行制度下,檢驗檢疫機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出口貨物,實施便捷高效的檢驗檢疫放行方式,包括出口直通放行和進口直通放行。
在出口直通放行方面,出口免驗企業、實施“綠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業、出口一類企業以及實施“出口電子監管”的二類(或同等條件)企業等誠信度高的企業可申請實施直通放行。對直通放行企業出口直通放行范圍內的貨物,經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合格后直接簽發通關單,企業可憑通關單在報關地海關直接辦理通關手續,實現出口貨物直通放行,企業無須在口岸二次申報。
在進口直通放行方面,檢驗檢疫機構對來自非疫區并用原集裝箱運輸至目的地的貨物,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后簽發通關單,不實施檢驗檢疫,僅對貨物加施檢驗檢疫封識(包括電子鎖等),貨物直運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核查封識后實施檢驗檢疫,實現進口貨物直通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