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高速公路收費15年以上,還讓人看不到何時是個頭,那么,答案就只有一個:高速公路成了營利性部門。即便已經成為被經營的實體,需要收費,那也應該有一個合理的標準,并且在逐步取消收費的過程中,適時調低收費標準。
一個時期以來,高速公路收費問題再度受到各方關注。在這一背景下,近日廣東省傳來消息:從2002年至2006年,全省已撤銷151個公路收費站,至2019年,將
全部撤銷政府還貸公路收費站。與此同時,廣東省相關部門還審核公布了政府還貸收費公路還貸基數(包括收費標準、收費年限等),按政策明確了收費期,新批的經營性公路收費站的收費期最長不超過25年。這其實算不得什么令人驚喜的消息。我斗膽估計,在已撤銷的收費站中,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屬于亂收費的收費站;而到2019年,還有13個年頭,也不算短;25年的收費期盡管有點長,不過,總算是給出了一個期限。應該說,這項措施的方向是對頭的。
政府推動高速公路建設的本意,是提供有效的公共物品,即不擁擠的不收費道路。在一定時期,因為建設資金,以及公路網體系的原因,高速公路為了收回建設資金,并避免擁堵,需要設卡收費。這是可以理解的。而按照這樣的邏輯,在建設資金已經或基本收回的時候,人們自然就要提出如下問題:收費何時了,無限期收下去是否有道理?與此相關的問題是,收費標準應該如何確定,是否應該形成遞減機制?即使在收費期,應該怎樣盡可能地減少由于收費而造成的效率缺失?這些問題都可歸結到一個問題:中國的高速公路何時才能成為公共物品?
高速公路不是沒有理由收費,但是,高速公路沒有理由永遠收費。即使高速公路的建設資金全部是銀行貸款,它也有收回并使這部分資金獲得相應回報的時候。事實上,以上“即使”是不成立的。在中國高速公路建設的投入中,來自稅收收入的投入,或政府舉債的投入是重要的組成部分。這里的政府舉債,不是全靠高速公路收費來償還的,部分是由后續的稅收收入償還的。因此,這一部分投入不需要靠收費來收回。一旦建設投資中銀行貸款的本息收回,高速公路繼續收費,其資金用途就是養路和養人。為養路收費,顯然不能成立,因為每輛車都交過了養路費;為養人收費,那就更荒唐。即使要養人,有比設卡收費更好的辦法。靠設卡收費養人,不僅效率是負的,而且實際上也是沒有道理的。
一條高速公路收費15年以上(根據我們的大致計算,中國高速公路的靜態投資回收期一般在6-10年,動態投資回收期在15年左右),還讓人看不到何時是個頭,那么,答案就只有一個:高速公路成了營利性部門。以上“經營性收費站”的說法就是注腳。更有甚者,高速公路還能成為上市公司,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難以釋懷的事情。一旦“經營性”,一旦“上市”,不就利潤最大化了嗎?退一步說,即便我們承認并容忍這一現實,對這樣的營利性壟斷部門,也必須實行價格規制。有證據顯示,目前中國高速公路收費的價格的確是過高了。已有媒體披露,有些地方高速公路收費員的月工資高達七八千元。盡管這個數字不一定準確,我一時也難以證實,但由于壟斷的存在,該行業員工的收入過高應是不爭的事實。也難怪有人說,利用壟斷的高速公路營利,是不正當行業利益的重要來源。與此同時,中國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費運營已超過15年,累計收取的通行費、經營收入已大大超過其動態投資。按照2002年11月國務院“取消7類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費”的要求,這些高速公路應屬于規定中“已償還完貸款和集資款”的公路,應該停止收費。即便現在已經成為被經營的實體,需要收費,也應該有一個合理的標準,并且在逐步取消收費的過程中,適時調低收費標準。
再來看看高速公路收費的效率。在歐美國家,高速公路大多不收費。而我國的一些高速公路在高峰時期,收費口排隊超過200米,是一個較大概率事件,超過100米幾近常態。當然,如果說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員不想改進,那是冤枉他們(據說,一些地方規定,高速公路收費口排隊超過200米,即免費放行)。但最起碼,當下的效果仍然不理想。前些年,某些高速公路在沒有聯網的情況下,就實行過在一端發卡,在另一端收費的方法,十幾公里要停兩次,人們都感到奇怪。我非正式地聽說,是因為有收費員免費放行熟人的車,以及收據方面的原因。如果這是事實,那真是一個管理案例:為解決自身管理問題,不惜犧牲客戶效率。也許有人會說,現在高速公路都已經聯網,不取卡收費怎么辦?而且,僅僅某一段不收費行嗎?其實,這些都是技術性問題,并不難處理。以滬嘉高速公路為例。某一段不收費,且封閉中間的匝道,就能分流車輛,直達上海的走高速,去其他地方的走國道。這個道理和鐵路開行城際間直達快速列車是一樣的。再如,在高峰時間,往上海方向專設某個方向來車的收費口,準備好固定面額收據,不必經過電腦收費的20-30秒,不也能快一些嗎?
高速公路最終要成為公共物品,這既是國際經驗,也是其性質和功能決定的。因此,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要制訂相應的方案,告訴老百姓中國高速公路成為公共物品的時間表。即便在收費期間,其標準也應受到規制,并根據收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