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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表示,2007年將更加嚴格進口廢物口岸的監管條件。凡監管人員少,沒有電子地磅、X光查驗設備及單獨貨物堆場等設施的小口岸,停止受理進口廢金屬和廢塑料的申報。
與此同時,中國海關正在研究、利用世界海關組織的相關規定,請出口國在貨物出口前查驗擬向我國出口的廢物,從源頭上打擊廢物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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