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
黃岡市財政局強化對協議供應商履約質量的監管,以規范采購行為,真正地為采購單位服好務,對2006年度市級協議供應商開展了“七查”:①是否有協議供貨記錄;②是否履行事先承諾的價格優惠;③是否按國家質量標準和采購單位的要求,供應合格的商品及服務;④是否按規定開具《政府采購證》;⑤是否存在商業賄賂、違反公平競爭等不正當交易行為;⑥是否履行各項服務承諾;⑦是否定期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提供協議供貨銷售服務情況。并將本次檢查結果納入2007年度市級協議供應商招標工作的考評內容,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公開通報,并依照《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取消下一年度的協議供應商報名資格,有效地遏制了其有約不履、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行為,有效地防止了其抬高價格、降低服務水平、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有效地推進了政府采購工作,彰顯了政府采購的信譽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