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案中,犯罪集團利用有出口權的企業進行合法地向海關報關出境,騙取了國家13%的白銀出口退稅(今年7月起出口退稅率已降到5%),再用夾帶藏匿的方式把這些貨走私進來,又騙取了國家17%的增值稅,總偷逃稅額達2.48億元之巨。除了以上非法渠道,還有使用國貨復進口回流的,據統計,我國2006年國貨復進口高達733.6億美元,使中國令人驚訝地成為自己的第七大進口國。(《廣州日報》5月31日)出口企業的騙稅行為,不僅導致國家外貿出口數據的虛增,還造成我國貿易順差異常擴大的假象。為緩解這一矛盾,今年6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專門發出了《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我國出口退稅政策于1985年出臺,多年來對拉動中國經濟發展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出口退稅政策也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一些不利影響。除了上文提到的通過走私、假出口騙取出口退稅的非法手段以及國貨復進口的合法手段帶來的種種不利影響之外,更重要的是該政策成了中國數以萬計附加值低、技術含量低、利潤率低的低端產品出口企業賴以生存的生命線,這不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弱化了企業的競爭力,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經濟的質量,并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國民福利。
雖然今年6月份的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但力度仍顯不夠。有一些低端生產行業、少數利用中國廉價勞動力的外資企業,依然還在靠退稅政策生存,甚至還能養活一批專門經營外貿的皮包公司。筆者認為,如果國家繼續大規模削減出口退稅商品種類,并且調低出口退稅率,我國目前的混亂出口局面有可能大大改變,并將部分規模較小、競爭力差的出口企業淘汰,而部分過去依賴于出口的企業的生產效率得以提高,甚至行業質量也會相應地上升;更重要的是大量“虛假”的出口順差也會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