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標準載貨 最高可減一成通行費
2007-12-18 19:1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我省將調整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標準
讓守法者得實惠,讓違法者受損失。今日下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透露,我省將調整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標準,對標準裝載的貨車,減收5%—10%通行費;對超載的貨車,提高道路補償費標準。
據悉,我省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收費從去年12月9日起正式實施。實施以來,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現象起到了一定作用。此次,為配合全省治超工作,此前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交通廳在認真總結、分析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省政府有關批復,決定重新調整高速公路貨運車輛的收費標準。
據介紹,調整后,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費的基本費率不變,仍為0.09元/噸公里(包括晉焦、運風高速公路),晉陽高速公路為0.075元/噸公里。新標準變化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對未超過國家標準(GB1589—2004)裝載的車輛只征收車輛通行費,并給予一定的通行費政策優惠,即不分空車和載貨,車貨總重量在25噸以下(含25噸)的,在上述計重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減收5%;25噸—49噸(含49噸)的減收10%。但一旦超過國家標準不再享受優惠政策。二是車貨總質量超過國家標準,但未超過55噸的車輛,提高道路補償費標準。具體征收標準為:超0%—30%(含30%)部分按基本費率1—2倍遞增征收;超30%—50%(含50%)部分按基本費率3—6倍遞增征收;超50%—100%(含100%)部分按基本費率8—10倍遞增征收;超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費率16倍征收。55噸以上的貨運車輛嚴禁駛入高速公路。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表示,此次對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旨在進一步加大利用經濟手段治理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的力度,更好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高速公路、橋梁等國家財產,減輕合法裝載運輸車輛的費用負擔,規范貨運市場秩序。據透露,目前,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正在抓緊時間對聯網收費軟件進行更新、測試。新標準有望在19日左右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