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調整單純鼓勵出口導向政策
2007-12-14 17:4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天,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我國從本月開始生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調整了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鼓勵外商投資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外商投資資源綜合利用。
服務業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增加“承接服務外包”“現代物流”等為鼓勵類條目,將原限制外商投資的“貨物租賃”“貨運代理”“外貿公司”等調整為允許類條目,將原禁止外商投資的“期貨公司”“電網的建設、經營”列為首次對外開放領域。
調整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針對我國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快速增加等新形勢,不再繼續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取消原目錄鼓勵類中“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條目。
此外,鼓勵外商投資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外商投資資源綜合利用,目錄新增相關鼓勵類條目40余條。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限制外資進入或增加股比限制。
對從事《目錄》中鼓勵類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我國將繼續給予一定稅收優惠政策,其進口設備可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采購國產設備享受增值稅退稅的優惠政策。2007年12月1日以后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將依照新《目錄》享受相關優惠政策。2007年12月1日前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仍按照項目核準時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