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長超載船隊治理要一鼓作氣
2007-12-14 16:2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京杭運河蘇北段(徐州的藺家壩至揚州的六圩口)全長404公里,是貫穿江蘇南北的水運主通道,擔負著我國長江三角洲經濟重地大宗物資中轉、集散及北煤南運的重任。近年來,由于江蘇及周邊地區經濟的迅猛發展,船舶迅速向大型化方向發展,且數量仍在劇增。特別是山東及江蘇等地的一些拖輪船隊,為了獲取拖輪的最大效益,所拖船隊超長、超載現象十分嚴重,不僅增加了事故隱患,而且還使過閘速度減慢,嚴重影響了船閘利用率和船閘運調中的安全,有關部門強烈呼吁—— 目前,在京杭運河航行的超長船隊均呈噸位大、吃水深、速度慢、控制難等顯著特點,是當前水路運輸管理的難點之一,給安全生產、航道、船閘管理等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浪費閘次的情況也十分驚人。
來自施橋船閘的一份統計數據表明,從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通過該閘上下水的2965個船隊中,已發現有195個超長船隊,本可一閘一隊放完的船隊,盡管經過船閘管理人員的精心調度安排,仍需474個閘次才放完,多用了279個閘次,嚴重影響了船閘利用率和船閘運調中的安全,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加以規范。
超長船隊成因
船隊起源于上世紀五十年代。公私合營時期,私營人力無動力木船經組合后,加入公辦運輸企業,形成動力拖帶船隊;進入六七十年代,水泥駁船逐步取代了木船;到七十年代,鋼駁也逐步進入船隊;2004年7月1日,水泥船退出京杭運河運輸市場。
船隊的興起,既減輕了船工勞動強度,又能使無動力船舶的運輸速度加快,營運和拖帶能力增強。
據京杭運河蘇北航務管理處處長薛揚介紹,船隊并非在形成時期就超長。超長船隊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水運市場供求關系發生了變化,運量大于運力需求,經營者和所有人采取改小駁船換大駁船、慢跑多拖多賺錢的方法謀求利潤。其次是有拖輪產權的經營者受經濟利益的驅使,想方設法吸引駁船加入。為求得成本最低、利潤最大化,經營者置現有的管理規定于不顧,船隊拖帶的駁船越多,噸位就越大,船隊自然就會超長。由于超長超載是違規行為,于是有的船隊在報港時想方設法瞞報船舶尺度,逃避檢查和監管。
據了解,目前在京杭運河中航行的超長船隊占過閘船隊的10%左右。有的船隊總長達600米,載重量在1萬噸以上。
安全暢通的最大隱患
超長船隊影響航道安全。蘇北運河航道窄、變曲多,往來船舶密度大,交匯頻繁。超長船隊因超長、超寬、超吃水,且拖帶動力嚴重不足,航行速度慢,牽引、控制性能較差,與交會船舶發生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如受到水流、風力的影響,由于不能有效控制船隊航行方向和運行方式,不能及時處理特殊情況下航行避讓,一旦發生碰撞或在航道上呈現“S”形隊列,不僅會影響航道暢通,而且會造成船舶積壓、堵航。
超長船隊嚴重影響船閘運行速度。由于一閘次容不下超長船隊所有的船只,必須分批過閘,或請其他船隊帶幾條駁船先過閘,先出閘的這幾條駁船由于沒有動力,在出閘室的引航道等待后面的船隊;或者是拖輪先拖大部分駁船過閘,留下其余駁船在進閘室的引航道上,拖輪第二次再回來拖剩下的駁船。超長船隊因為馬力不足、噸位大,本身進出閘速度就慢,在進出閘時又需多次重新編組,需耗費大量時間。船閘運調人員告訴記者,放行一個超長船隊的時間相當于兩個閘次,甚至更長時間,嚴重影響船閘運行效率。在蘇北運河船閘長期超負荷運行的情況下,這樣浪費時間實在讓人心痛,這對常規船隊或其他營運船舶也是一種無形的損害。
而且由于分批過閘,致使拖輪顧此失彼,停泊在引航道中的駁船由于無動力而不能自控,常會與反向行駛的船舶混在一起或發生碰撞,待閘船稍多就會造成航道不暢,甚至堵檔。
特別是蘇北運河十道梯級船閘的最后一道連接長江口門的施橋船閘,由于臨近長江,常年受潮汐、霧、雨等自然條件的影響。每逢長江水位下降時,船舶均不敢沿岸邊停靠,如果落潮便出現船舶擱淺,所以這些出閘的待航船舶因為無動力都擠靠在航道中央,更易造成航道“腸梗阻”。
超長船隊影響自身航行安全。大部分超長船隊的拖輪動力嚴重不足,不適合拖帶大而多的駁船,經過長江或邵伯湖時,必須要其它拖輪助拖才能航行。10月下旬,一條總長為530米的“魯濟寧拖0903”號船隊,在經過邵伯湖時用7艘拖輪同時拖帶才通過湖區。長江和湖區水域寬闊,稍有風吹浪涌,拖輪無法控制后面的駁船,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
治理要抓源頭
為了規范通航秩序管理,江蘇省交通廳曾于2001年、2002年先后發出《關于加強蘇北運河通航秩序管理的通告》、《關于進一步加強蘇北運河通航秩序管理的通知》,交通部于2006年6月23日下發的《京杭運河通航管理辦法(試行)》,分別對船隊的長度、寬度、吃水深度、拖帶駁船艘數、航行速度、每千瓦拖帶量等進行了嚴格規定。文件下發后,沿線各海事機關、航道船閘部門相互配合,通航秩序得到改善,尤其是船隊駁船拖帶不得多于13艘的規定取得了明顯效果,拖帶數得到了控制,但船隊長度、船舶吃水以及拖帶量等控制仍為當前的一個難點。
為了確保京杭運河的安全暢通,業內人士呼吁要繼續加強對超長船隊的整治。進一步做好宣傳工作。水運相關執法部門要主動向船員宣傳政策,動員船隊如實申報船舶尺度,講明如實申報的道理和重要性,闡述船隊超長和瞞報尺度的危害,以得到船員的理解和支持。
抓好源頭管理。無論在起始港,還是在沿途檢查中,一經核實船隊超長、超寬、超吃水,應堅決不予放行,嚴格做到港口不裝貨,海事不簽證,船閘不放行,從源頭上杜絕船隊超長、超吃水。
嚴格規范執法。對超長船隊在處罰時必須一次性處罰到位,確保形式和效果的統一,堅決杜絕交了罰款了事,隱患依然存在的現象發生,必須強制解拖。
加大處罰力度。對部分弄虛作假瞞報長度和噸位的船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將查處的結果向船民公示,以起到震懾和教育作用。
只有這樣京杭運河船隊的超長現象才會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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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超長船隊,是指其單排一列式,拖帶駁船超13艘或總長超過440米的船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通航標準中規定總長超過180米的頂推船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