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
2007-11-7 15:2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陜財辦[2007]105號省級各部門、單位,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各省直管縣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 近年來,各級、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的要求,以《政府采購法》為準繩,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政府采購工作,不斷擴大采購規模,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監督管理,在推進公共財政支出改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與先進省份相比,我省政府采購工作還存在采購范圍偏窄、采購規模偏小、采購隨意性較大、監管機制不健全、運行程序不規范以及部門配合不力、重視程度不夠等問題,與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制度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當前,我省政府采購工作正處在深化改革、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工作 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為規范政府公共采購行為、推進源頭治理腐敗工作、增強宏觀調控功能以及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目標而作出的一項重大舉措,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支出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各級、各部門要從深化財政支出改革、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推行政府采購制度重大意義的認識,重視和支持政府采購工作,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運行高效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協調好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加大對下級政府和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指導力度,以推動我省政府采購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二、千方百計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 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不僅是衡量一個地區政府采購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一個重要標志,同時也是政府采購的生命線。范圍不擴大,規模上不去,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就得不到有效發揮。近年來,雖然我省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在逐年擴大,但占財政支出和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仍然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部門、單位不能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自行采購的現象比較普遍;不僅用非稅收入實施的采購項目沒有進入政府采購,而且用預算內資金實施的采購項目也沒有全部進入政府采購。為此,各級、各部門要把擴大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當作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首要任務,嚴格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將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用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撥款、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非稅收入即各項收入、下同)實施的采購項目全部納入政府采購。同時,建立規范的工程采購秩序,將工程項目財政資金納入政府采購的統計范圍,以確保我省政府采購規模占財政支出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有較大增長。 三、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購預算制度 政府采購預算是開展政府采購工作的基礎,也是擴大政府采購規模的關鍵。政府采購預算是否健全和完善,直接衡量著政府采購工作的效果。當前,我省各級、各部門雖然隨部門預算改革編制了部分政府采購預算,但項目不全、不細,缺乏操作性,政府采購預算形同虛設。沒有政府采購預算就沒有政府采購計劃,沒有政府采購計劃就必然導致隨意采購。為此,各級、各部門要結合部門預算改革的深化,進一步抓好政府采購預算的健全和完善工作,使本地區所有政府采購活動都納入財政預算和計劃管理當中。已經推行部門預算改革的地區和單位,要將政府采購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編制、統一管理,并根據政府采購預算報送政府采購計劃;還沒有推行部門預算改革的地區和單位,應當單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要細化預算編制,硬化預算約束,強化預算執行,對沒有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的采購項目以及臨時需要采購的項目,要履行報批手續,否則,均屬違規采購。在政府采購預算尚未全面建立之前,財政部門在審核單位開支計劃時,要嚴格把關。對屬于政府采購的財政性資金,均要下達政府采購預算。同時,積極推行政府采購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凡是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其資金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分散采購活動中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也要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四、理順和規范政府采購監管機制 政府采購工作尚處于健全和完善階段,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不能適應和滿足改革發展的需要。因此,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加強調查研究,勇于探索實踐,進一步理順和規范政府采購監管機制。 (一)明確政府采購監管機構和集中采購機構的職責。監管機構主要負責制定政策、制度、辦法,擬定采購目錄和標準,審核下達政府采購計劃,審批采購方式,確定協議采購的范圍和數量,審核和結算采購資金,確認和考核采購代理機構,建立和管理專家庫,監督采購活動,信息發布,受理投訴等。集中采購機構主要負責集中采購目錄內通用類項目的采購,接受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的委托采購,對委托采購項目合同進行審核和管理,對供應商履約行為進行管理,辦理供應商質疑事項,參與采購項目驗收,跟蹤采購項目售后服務,搜集、匯總和報送采購相關信息等。具體執行時,由監管機構向集中采購機構下達采購計劃、確定采購方式和完成的期限;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監管機構實施監督;采購結果確定后,集中采購機構要積極協調采供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合同,并對合同內容進行確認;集中采購機構協助采購單位驗收采購項目,驗收合格后供應商將合同、發票報集中采購機構,集中采購機構審核后報監管機構結算資金;集中采購機構跟蹤售后服務,搜集、匯總供應商及價格變動等信息,對違約的供應商提出初步處罰意見報監管機構處理等。對協議采購的項目,由監管機構下達計劃,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采購完成后將品牌及供應商排名順序報監管機構確定,集中采購機構與中標協議供應商簽訂合同。采購單位在具體采購時,要將與協議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副本報集中采購機構備案,以便統計有關采購信息。 (二)強化監督檢查,為政府采購工作保駕護航。對政府采購工作實施監督檢查,是法律賦予財政部門和審計、監察等部門的重要職責,有效的監督檢查,也是防止、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要措施。為此,一是政府采購監管機構要加強對整個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對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并定期如實公布考核結果。要加強對供應商的監督,運用社會誠信體系,建立供應商信用狀況、公平競爭情況以及參加政府采購行為等評價機制。要強化對評標人員的監督,進一步充實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監督評標人員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情況以及參與政府采購評標行為。二是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采購的審計監督,將政府采購活動納入日常審計范圍。要將采購單位、集中采購機構和監管機構執行政府采購政策情況作為審計的重要內容,結合審計工作開展政府采購專項審計,對違反政府采購的行為作出審計結論。三是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將采購單位、集中采購機構和監管機構執行政府采購政策情況作為考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重要內容。四是加強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財政、審計和監察部門要不定期地開展政府采購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加大通報和處罰的力度,以增強采購當事人執行法律法規的意識。 (三)完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委托和評審專家抽取辦法,改進評標現場監督制度。針對近年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包括集中采購機構,下同)接受委托、評審專家抽取以及評標現場監督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為減少質疑和投訴,今后,采購單位在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時,必須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管機構備案,未經備案的委托業務不得開展。同時,未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的采購項目,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接受委托,否則,一經查實,取消其政府采購代理資格;完善評審專家抽取方式。評審專家由采購代理機構代表或采購單位代表、采購單位監察機構人員共同抽取,政府采購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實施監督;具體評審時,專家單獨評標,采購單位監察機構人員現場監督,政府采購監管機構不定期監督。同時,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離退休人員作為政府采購特邀監督員,對政府采購開、評標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 五、切實提升政府采購的公信力 政府采購工作涉及政府采購監管機構、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單位以及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評審專家和其他相關人員。各有關方面和人員都要認真執行《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規范自身行為,做到依法監管、依法采購、按章辦事。各級政府采購監管機構要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政府采購政策體系,加強監督檢查;采購代理機構要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采購單位要積極配合政府采購監管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做好本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供應商要依法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堅持誠實守信,公平競爭;評審專家和其他相關人員要依法行使權力,恪守職業道德,公平、公正地做好評標工作。各級都要制定相關方面和人員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采購行為規范,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健全情況反饋機制,對相關方面和人員進行考評。同時,認真處理好政府采購的質疑和投訴。教育、引導供應商正確行使權力,依法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質疑和投訴。各采購代理機構要指定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受理供應商的質疑,及時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答復。對涉及商業秘密等不能給予答復的,要耐心地解釋說明。各級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投訴案件,要及時予以受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慎重作出處理決定,并在指定媒體上予以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投訴案件,要及時告知投訴供應商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要求其補充相關材料。對惡意投訴的供應商,要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作出嚴肅處理。 六、進一步改進和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水平 政府采購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敏感度高的綜合性工作,需要各級領導的重視和關心,需要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需要社會各界的理解和參與,更需要政府采購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一要強化宣傳工作。尤其要向各級領導、部門和社會各界宣傳政府采購政策法規以及政府采購工作的新進展、新成果,爭取領導的關心與重視,爭取部門的支持與配合,爭取社會各方面的理解與參與,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二要強化培訓工作。各級都要將政府采購業務培訓列入工作計劃,爭取在兩三年內使全省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輪訓一遍,使我省政府采購隊伍的整體業務素質有較大的提高。三要強化基礎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政府采購工作的經驗,研究分析政府采購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爭取工作的主動權。要重視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財政部門、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保證信息的全面、準確、及時上報,加強和改進信息分析工作,提高信息利用率。同時,建立政府采購工作和信息統計工作定期通報表彰制度。四是強化信息化建設工作。政府采購信息化是全面提升政府采購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因此,當前要結合"金財工程"建設推進我省政府采購信息化進程,使采購計劃審批、專家管理及抽取、評標現場監督、信息發布及統計、協議采購管理以及資金結算等都能在網上操作,逐步建立覆蓋全省的政府采購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和電子化采購。五要強化服務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要在遵守政策、堅持原則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工作程序,明確政府采購各環節的工作時限,提高工作效率。要按照"全程服務"的要求,延伸服務范圍,健全服務項目,細化服務標準,實行服務承諾制。要建立與采購單位、供應商、評審專家以及特邀監督員等的聯系機制,經常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了解情況,不斷改進工作。要在一定范圍內給采購單位自主選擇供貨商和實現價格競爭的權力,調動采購單位參與政府采購的積極性。六要強化廉政建設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要堅持一手抓業務建設,一手抓廉政建設,兩手都要硬。建立健全相互監督制衡機制,用健全的制度來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要加強經常性的廉政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處理違紀違規行為。強化自律意識,自覺遵守各項廉潔自律制度,增強拒腐防變能力,促進我省政府采購工作不斷邁向新臺階。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審計廳陜西省監察廳[短評]政府采購制度目前在我國已經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實施,對于規范政府公共采購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發揮政府調控經濟的作用、從源頭上防止和治理腐敗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對貨物、工程、服務進行采購的規則,包括兼顧的政策、遵循的程序、接受的監督管理等,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財政支出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未來政府采購工作長期不變的原則。縱觀陜西政府采購工作近10年的發展歷程,目前我省的政府采購工作正處在深化改革、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近日,我省財政、審計、紀檢三部門聯合發出的這一《通知》的行動,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于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的決心,表明了進一步改進和提高陜西政府采購工作水平的要求,也同時指出了近期我省政府采購工作的發展方向和部署。 推動我省政府采購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在千方百計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購預算制度的基礎上,嚴格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理順和規范政府采購監管機制也非常關鍵,特別不容忽視。因此,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進一步提高對政府采購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做到自覺貫徹、主動推行。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規章制度,防止和杜絕逃避政府采購的各種行為。通過探索實踐,進一步建立、理順和規范多部門共同配合的政府采購監督體系和監管機制,強化政府采購社會監督機制,完善供應商監督機制,以切實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同時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處理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我省政府采購工作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