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內環禁1.5噸貨車 小排量汽車禁令牌撤了
2007-11-6 11:0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5日凌晨零時零分,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交通設施搶修工程作業人員立于曲臂工程車上,將內環路A線廣汕路入口處白底禁令牌上的覆蓋物,替代原有的禁令牌,宣告廣州市市區貨車交通管制調整具體措施正式實施!而昨日至11月20日的闖新禁教育期也正式開始。引人關注的是,此次交警部門對內環200多塊禁行標志撤換時,換上的新禁令牌悄悄抹掉了“1000CC以下車輛”這一禁行項。 特別提醒
據《信息時報》報道,對于發生在原限行范圍、時間內的貨車交通違法行為依舊嚴格處罰。教育期過后,闖新禁的貨車,將嚴格以“違反禁行標志”的條款,罰款200元并記扣2分。
據統計,截止至記者發稿時止,昨日內環路交警部門一共對闖禁上內環路的1.5噸(含)以上的貨車共1200輛次及其司機進行糾正教育。
昨日零時換牌內環起禁貨車
昨日凌晨零時,內環路交警大隊組織人力,在新措實施一刻,對措施涉及的200多塊新舊貨車限行牌統一“除舊立新”。前晚23:50,記者在廣汕路燕嶺大廈門前的內環路A線匝道入口處看到,交警部門調來一輛設施搶修工程車,并在入口前50米處以雪糕筒圍起截停闖禁大貨及指引繞行區。在入口處龍門架上,原有的白底禁令標志已經拆除,新豎起約1.5平方米的新牌,牌上覆蓋著警藍膠布,只待揭牌一刻。
零時零分,四臂工程車駛至架下,作業人員登高,3分鐘后,膠布揭下,新禁令牌露出真容:平板掛車、1.5噸(含)以上貨車、散體物料車、行人、非機動車等五項不得進入內環路行駛或步行。
15天教育期開始闖舊禁者仍嚴罰
禁令牌一“除舊立新”,在場交警馬上忙碌起來,每人手里都拿著一疊《廣州市公安局關于調整市區貨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的宣傳單,遠遠看到貨車向內環路入口駛來,民警馬上示意其駛停到檢查區,先遞上宣傳單,然后詢問是否知道新措實施,隨后,要求出示行駛證,檢查其貨車核載是否超過1.5噸。10分鐘內,交警就攔截了7輛貨車,其中2輛廣州市環衛局轄下的市政灑水車都是8噸的核載量,均被勸止上內環路,并指引繞行,還有一輛載重9噸的湖北大貨車也被交警成功攔截。交警表示,這輛車即使不闖新禁,走內環路也闖了舊禁——舊限行措施是5噸(含)以上的貨車禁行內環路,違者罰款200元及記扣2分。
據交警部門透露,本著人性化執法的交通管理原則,廣州市將貨車限行新規實施的前15天,即11月5日至21日。
限行大貨車皆因事故多
問:內環路車流量猛增,貨車好像占的流量不多,為什么卻只限大貨車?
交警回答:據以往的統計數據,內環路上,貨車的流量只占了交通流量的20%左右,但有三大原因,促使廣州市下決定,將內環路貨車禁行的范圍從5噸(含)以上擴大至1.5噸(含)以上。
原因之一,內環路上貨車全路平均占流量約兩成,但這兩成的貨車,卻與內環路超過一半的交通事故有關;原因之二,據統計,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的18個月內,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共發生車輛故障4868宗,其中貨車故障3566宗,占73%。也就是說,平均每天都有7輛貨車拋錨在內環路上!“別小看車輛拋錨,在封閉行駛的內環路上,一輛壞車就產生了一個堵塞黑點!”基層民警說。貨車易生故障,而且自重大,載貨多,故障后無法人工拖移,清障的應急措施根本使不上,使得內環路的疏導壓力巨大。貨運車輛提速效率低的特點制約了內環路作為城市快速路的快速功能;原因之三,市環保局接到的夜間噪聲擾民投訴,最多的就是由內環路貨車行駛引起。緩解內環路尤其是夜間的噪聲污染,限制大貨車通行最為有效。
貨車“下地”不會添堵
問:市民最擔心的是,內環路全天禁行1.5噸(含)以上貨車,會不會將交通堵塞的引發者貨車趕到地面道路上,讓市政路堵上添堵?
交警答:這種疑慮其實是因為不了解廣州市貨車限行新措施的全部才引發的。
內環路的新措施,其實不是單項實施的,而是配合整個市區的貨車限行措施來綜合實施的。市區道路的限貨新措中,每天9~17時,禁止廣州籍5噸以上大貨和外市籍1.5噸貨車通行的范圍擴大,每天7~21時更是禁止外市籍噸以上貨車通行;每天上下班高峰期的7~9時,17~20時一切貨車不準進入東環、南環、石豐路、黃石路、白云大道、同泰路、廣州大道北、北環高速路、增槎路、珠江橋、增埗橋、珠江隧道、鶴洞大橋等所圍成的范圍內行駛。也就是說,事實上,內環路的貨車禁行措施已經是全市措施中的最內一環,而且完全與其他措施的高峰期管制相呼應,不存在趕貨車到地面的說法。
內環全程電眼監控無盲點
問:內環路近期還會有更新的交通管理措施嗎?
交警答:首先,新措施實施后,內環路上將全禁行1.5噸(含)以上的貨車,散體物料運輸車、危險品運輸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都不允許再上內環路;其次,內環路交警部門會加派巡邏警力,保證每個班次都有10多輛巡邏警車、還有警用摩托車,對內環路加強巡邏監控。另外,可以透露的是,目前交警對于內環路路口、路面的科技力量監控已經全部實現,全程無一盲點。巡邏警員并不是司機們傳說的不會截停車輛開罰單,一旦發現闖禁行區域等違法行為,會截停檢查并予以糾正和處罰。
禁牌沒了 禁令還在
記者昨日特別關注到,在內環路入口處的禁行標志牌“除舊立新”之際,一個改動悄悄地進行著——廣州貨車市區限行新措前,原有的內環路限行禁令牌內容中有一項是全天禁行1000CC(小排量汽車),然而新禁令牌中,已經悄悄抹去了這一項。
據了解,廣州市自2001年8月14日起停止給排量1.0升以下的車輛上牌,已上牌的小排 量車必須在劃定的路段內行駛。2002年5月1日,廣州市政府正式出臺了限制本市排量在1.0升以下的車輛上內環路和如東風路等市區主干道,外市排量在1.0升以下的車輛不得進入廣州市區。從此,內環路的1000CC(含)以下的小排量汽車限行政策正式實施。直到2006年3月,情況發生了變化,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發文,必須于當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針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在行駛線路和出租汽車運營等方面的限制。
那么,此次悄悄撤下這一禁令內容,是否意味著廣州終于取消“限小”政策?據現場交警告訴記者,新禁令牌內容的規定由上級部門設計并制作,內環路交警大隊并未收到撤消對1000CC以下汽車上內環路行駛進行管理處罰的明確指示。不過,在豎立新禁令牌時,記者發現已經在其側留出一個空位置,預備增添禁行標志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