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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稅則和關稅稅率調整的內涵

2007-10-21 12:2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日前對今年起正式實施的2007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進行解讀,指出新《稅則》與2006年版相比作出重大調整(10月18日《中國證券報》)。 
  與2006年版《稅則》相比,新《稅則》調整共涉及1600個本國8位稅號,占全部8位稅號的20%以上,調整面之大,堪稱罕見;同時調整了部分進出口關稅稅率 。
  作為全世界外貿依存度最高的大國,作為一個經濟增長帶有濃烈“出口驅動”特征的國家,作為世界第三貿易大國和第三經濟大國,中國貿易政策調整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都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而此次進出口稅則和關稅稅率調整又是秉承履行國際義務、順應產業發展、促進環境和物種保護、降低管理成本、順應國內宏觀經濟平衡要求等原則實施的。
  任何制度都是對現實發展和需求的反映。與舊版本相比,2007版《協調制度》修訂涉及30章的商品,其中電子和信息產品(第84、85和90章)、化工產品(第28、29和38章)、木制品(第44章)、鋼材及鋼鐵制品(第73章)、汽車及其零件(第87章)、玩具、游戲品和運動用品(第95章)等,這些修訂充分體現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如電子和信息產品分類的調整)。另外,也表明國際貿易界對環境和物種保護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如調整部分魚類的子目結構以便保護魚類資源,規范、調整部分化工產品的分類、命名等,以便監控有害化學品國際貿易。
  調整《協調制度》和《進出口稅則》也是國際政治經濟博弈的結果。世貿組織《信息技術協定》規定要對信息技術產品貿易實行零關稅,但可以享受零關稅待遇的“信息技術產品”究竟應當包括哪些商品?涉及計算機技術應用的各項商品應當如何分類?美國、歐盟、日本等主要貿易利益方對此長期爭論不休,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使得這個問題更加復雜化。經過數年來的博弈,通過世界海關組織(WCO)協調制度委員會的討論和仲裁,各方終于在這些商品目錄結構和歸類原則上達成了最大妥協,并體現在2007版《協調制度》中。
  至于部分進出口關稅稅率的調整,除了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關稅減讓義務之外,更多的是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較低的協定稅率,充分顯示了我國推進、落實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決心和努力。
  畢竟,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不僅可以為我國造就更有保障的出口市場和進口來源,還可以更有針對性地分配我國進口增長的利益,優先澤及與我國親善的國家和地區,并有助于推進符合我國利益的國際經濟規則,形成以我國為中心的國際分工體系,讓我國逐步成為區域商品吸納中心,共同緩解對美國最終市場、美元主導國際貨幣體系的依賴。在貿易順差居高不下的今天,降低進口關稅稅率還有促進我國宏觀經濟平衡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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